我公司开发的雁瓯源庄一区(一期)商品房项目预售申请已于2026 年10月23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雁瓯源庄一区(一期)预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03-B-14、03-B-15)建设项目—03-B-14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智联街与老涂一路交汇处,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取名为《雁瓯源庄一区》。
2、我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022023A21040),并于2025年06月05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1360号,宗地总面积为73958.18㎡均为出让。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我公司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设定抵押贷款,抵押金额为人民币9.81亿元,期限为2025年9月2日至2030年8月15日止,现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房预售。
有关约定如下:
2.1、03-B-14地块规划容积率≤1.05,地上总建筑面积≤77655平方米,兼容用途建筑面积≤23296平方米,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
2.2、其他土地利用要求:1、关于低容积率高密度相关要求。(1)该地块除不能建设别墅外,可设置联排、双拼和合院等建筑布局形式。(2)地块方案设计可根据景观需求设置巷道、景观墙和视线遮挡短墙,但不得设置全封闭的庭院围墙,应保持绿地的可达性和通透性。围墙高度不大于3.5米,且不计入建筑密度。(3)建筑间距:①低层住宅(建筑高度小于12米)最小建筑间距不应小于10米,低层住宅建筑与多层住宅(建筑高度小于24米)建筑、低层住宅建筑与商办等非住宅建筑(包括独立设置的各类社区配套建筑)间距不小于12米。建筑高度小于5米的配电房与住宅建筑最小建筑间距不小于6米。侧间距满足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②当南北两幢住宅建筑设计相连接,且其连接部分的实体建筑面宽不小于4米时,可不计算建筑间距。(4)建筑高度(含住宅)≤36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8%。(5)地下空间设置住宅其他功能用房与户内电梯时,应内外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合理,不得设置功能不明确或不合理空间。设置地下采光井,且突出地坪标高60cm以上的,须按其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密度。(6)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的土地用途为住宅,须与地上住宅空间户内连通设置,在不动产登记时与地上住宅部分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计入套内面积,并予以注明地上、地下面积。(7)地块低层联排建筑总用地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占比,以及联排建筑基底面积与建筑总基底占比不做限制。(8)因地块竖向工程设计及场地景观需要,可对场地标高进行调整提升,提升幅度不超过3米。本地块场地标高为不超过黄海高程8.3米,同时应做好与相邻道路和相邻地块的标高衔接和过渡。(9)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成交楼面地价补交出让金。超出部分应根据省、市竣工核实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3、关于出入口设置要求。该地块建筑方案的车行出入口除规划条件明确的主出入口方位外,不涉及控规禁开口线,且与周边地块的交通组织不产生冲突的,可根据本地块需求设置车行次入口、消防应急出入口,但出入口方案需征得交管部门的同意。为匹配地块出入口及消防出入问题,该宗地两个子地块间的智联街路段中间标高最高可抬高至6.5米黄海高程。
2.4、关于地块指标及分期办理手续要求。该地块可按子地块分开办理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竣工核实等相关手续,除03-B-14需设置的一处建筑面积≥1200㎡的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及一处建筑面积≥75㎡的公厕可统筹布置在03-B-15地块内,其余子地块指标不能相互调剂。项目竣工后按子地块进行土地复核,各子地块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2.5关于地块转让要求。该地块兼容的零售商业、餐饮建筑面积可分割转让,其中第3层及第3层以上建筑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项目。
2.6其他土地利用条件具体以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2076号)和《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为准。
3、3、本项目概况:根据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测),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140098.58㎡;地上面积74710.81㎡,其中住宅面积71996.86㎡、物业用房1042.26㎡,配电房441.32㎡,消控室49.09㎡,垃圾收集房114.41㎡,大件垃圾存放点59.15㎡,小区大堂245.73㎡,公共文化设施用房52.54㎡,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16.3㎡,10KV环网单元143.02㎡,地下室出地面井道106.69㎡,地下室活动用房入口门厅及楼梯49.07㎡,景观连廊94.37㎡;地下建筑面积65387.77㎡,其中住宅底层户内直接连通的地下空间30990.25㎡、机动车库(非兼容人防)29932.1㎡,非机动车库面积403.87㎡,共用面积843.98㎡,消防设施用房(非兼容人防)614.53㎡,内部小区活动用房2050.04㎡,泳池设备机房145.7㎡,工具间268.07,垃圾房139.23㎡。
4、该项目容积率为1.011,绿地率为28.05%。
5、我司已与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6年3月 2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实际交付使用之日(或视为交付使用之日)起效,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6、该项目于2025年02月27日取得温州市七都岛03-B-14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022025GG0024593号,建筑规模74820.28平方米。2026年8月31日取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编号温资规许字[2026]第0110号。
7、于2025年6月6日取得温州市七都岛03-B-1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02202506060101,建设规模:140107.24平方米。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将在2027年3月份主体全部结顶,计划2028年7月份竣工,2028年12月交付使用。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1、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已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此次预售楼幢工程进度均已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本次预售《雁瓯源庄一区》一期,预售范围如下(依照地名办标注,下同):1幢、2幢、21幢、23幢、27幢、31幢、32幢、33幢、38幢、44幢,共住宅24套,建筑面积合计22563.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42.11㎡,地下建筑面积6421.3㎡。本次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标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3、预售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1.外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局部外墙涂料
2.电梯:无;
3.管道:PPR管、镀锌钢管、HDPE静音排水管、铸铁排水管等
4.窗户:铝合金门窗
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1)物业用房:3、13、14幢;
2)配电房、消控室、小区大堂、10KV环网单元、地下室活动用房入口门厅及楼梯:3幢;
3)垃圾收集房、大件垃圾存放点:45幢;
4)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6幢
5)地下室出地面井道:3、6、14幢
6)景观连廊:14幢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详表附后);
2、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3、优惠方案:
优惠一:开盘前完成验资,可享受总房款3%优惠;
优惠二:开盘成功认购,可享受总房款3%优惠;
优惠三: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总房款4%优惠;
优惠四:
1.持有玉瓯源会员卡客户,可享受总房款1%优惠;
2.持有玉瓯源白金卡客户,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
3.持有玉瓯源钻石卡客户,可享受总房款3%优惠;
4.持有玉瓯源至尊卡客户,可享受总房款4%优惠;
其中优惠四中第1-4条只能享受其中1条。
优惠方案说明:
①各项优惠实际享受后的最终价格体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价格。
②优惠后总房款计算公式:
优惠后总房款={房屋毛坯备案总价*【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优惠4(如有)】}。
③以上优惠须在约定的有效期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方为有效。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温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与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签订《温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2、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账户名称: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雁瓯源庄一区预售资金监管专户
账号为:19215101040888882
3、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雁瓯源庄一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良平 联系方式:0577-88332318
设计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震 联系方式:13566241155
施工单位: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鹏翔、余景峰 联系方式:13868447848、18355984590
监理单位: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国成 联系方式:0571-85195430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对于我司开发并在保修期限内的住宅物业,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自行承担并及时组织维修工作。在保修期限内,若我司因经营调整、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的,将提前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承接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法人,承接后续的保修责任,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住房能源消耗指标:住宅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75%标准。
2、节能措施:外墙内保温或外保温;屋面保温;外窗采用铝合金门窗。
3、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一)公开预售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0准时开盘
(二)公开预售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智联街与老涂一路交汇处玉瓯源售楼处
(三)公开预售方式:本次开盘采取线下公开销售,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
(四)开盘线下认购流程说明:
(1)申购咨询及报名:
①咨询时间:2026年10月25日
②咨询方式:玉瓯源售楼处相关人员咨询
③咨询热线:0577-88980888
④申购人通过售楼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选房诚意报名。申购人于报名时间内,携带购房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申购人名下银行卡内资产1000万元凭证作为选房的履约保证办理报名登记,领取并填写《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上述资料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线下选房活动。(注:申购人签署《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下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2)开盘入场:
2026年10月26日早上8: 30—9:00为进场时间,9:10截止进场。进场入场时申购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卡内10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份报名确认单限2人进场。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
选房的方式:本次销售为线下选房,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
①按照到达顺序先后,进行现场线下签到,提交《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以及申购相应资料,领取顺序号;
②申购人凭签署《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时确认的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房号、价格进行选房;
③2026年10月26日9点10分正式选房,选房地址为: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智联街与老涂一路交汇处玉瓯源售楼处,申购人凭《玉瓯源冻资活动报名单》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定位区。本次线下选房采取先到先得方式,采取组式形式两人一组,2026年10月26日9点10分正式选房开始,1-2号选房开始时间为9点10分,每组可带一名家属一同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5分钟依次进入选房区域,3-4号开始选房时间为9点15分,以此类推。选房通道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客户进入选房通道后5分钟止。选房成功后不可换房或退房,不得更名、增名、减名,本次选房在申购人全部选购完之后终止。
④申购人线下确认房源后,我司工作人员将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预认购。申购人需先将名下银行卡内人民币100万元/套交予本公司工作人员转为该房源定金,并现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若因申购人原因导致银行卡内100万元无法转为该房源定金的,则认购无效。申购人必须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时间内到玉瓯源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办理购买该商品房的相关手续。逾期不缴纳房款或缴纳房款后逾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执行,已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自动解除。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认购再到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认购后一律不予更改。
2、本次商品房预售房款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
3、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4、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玉瓯源售楼中心进行销售。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577-8898088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智联街与老涂一路交汇处玉瓯源售楼处
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