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苑》三期销售方案
一、制订本商品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温房联办﹝2023﹞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公司开发建设的瓯江口一期E-14-05地块项目坐落于温州瓯江口新区瓯江口大道与雁辉路交叉口西北侧,经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取名为《六和苑》。
2.我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分别于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合同编号为:3303032022A21809、3303032022A21809-1号。2023年7月18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60497号。宗地总面积40725.29平方米。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有关约定如下:
2.1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49277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建筑面积≤14783平方米。
2.2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温瓯集规划条件〔2022〕15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3(1)地块内设置一处基层社区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2)地块内设置一处社区医疗卫生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3)地块内设置一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块需设置的公建设施不得设置在地下,详见《规划条件》(温瓯集规划条件〔2022〕15号)中公建设施、市政与竖向部分,并在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海经区管委会。
2.4地块内配建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块竣工验收后,菜市场地上建筑面积由海经区管委会以7500元/平方米价格筹集,筹集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菜市场用地性质为出让,不可分割,可整体转让。
2.5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本地块地下空间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竣工后,人防独立区域及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海经区管委会或指定的国资公司,具体规划建设、产权登记、使用管理等要求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2.6造价标准:本地块房建工程的建安成本(包括水、电、电梯等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立面装饰、住宅内部全装修、铝合金门窗、公共部位装修、附属配套工程等)不得低于3500元/平方米(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与地下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外立面三层及以下采用石材干挂,造价不低于1000 元/平方米,三层以上饰面造价不低于 850元/平方米;公共部分室内装修(按建筑面积)造价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门窗造价不低于1200 元/平方米。商业建筑外立面造价不低于 1200元/平方米。室外景观工程 (不含架空层)平均造价不低于950 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按现行有关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进行计算,且分项工程造价标准不低于《温州市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品质提升导则》(试行版) 相关要求,工程量按现行计价规则进行计算。
该地块无抵押。
3、本项目容积率:容积率:1.03,绿地率:30.1%。
4、我司已与浙江绿城管理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六和苑》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5、温州瓯江口浅滩一期E-14-05地块项目于2025年9月29日取得《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证号为:浙规核字第330305202510015号。总建筑面积:82147.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888.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258.87平方米。其中住宅35425.98平方米,消控室25.04平方米,物业用房673.54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179.46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站161.54平方米,社区老年服务中心1620.82平方米,垃圾房43.72平方米,开闭所59.1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82.72平方米,净菜市场2009.43平方米,基层社区用房727.61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61.16平方米,配电房315.91平方米,5G机房25.29平方米,人行通道(小区入口大堂)145.98平方米,尾气井31.11平方米。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竣工验收备案(编号:32502620250930101),已于2025年10月10日交付使用。
四、销售商品房情况:
(一)、销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本次销售楼幢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各项手续齐全,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
(二)、本次销售《六和苑》三期范围如下(依照地名办标注):7幢118室,建筑面积202.19㎡,住宅1套;本次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标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三)销售商品房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四)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结清后7日内进行房屋交接。
五、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
(一)物业用房:位于4幢201室、14幢503室、14幢504室,面积673.54㎡;
(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位于14幢301室,面积382.72㎡;
(三)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位于14幢101室,面积61.16㎡;
(四)5G机房:位于14幢屋面,面积25.29㎡;
(五)开闭所:位于14幢104室,面积59.1㎡;
(六)消控室面积:位于14幢102室,面积25.04㎡;
(七)配电房:位于4幢101室、14幢202室,面积293.52㎡;
(八)垃圾房:位于14幢106室;面积43.72㎡;
(九)室内体育健身:位于14幢505室,面积179.46㎡;
(十)基层社区用房:位于14幢501室、14幢502室、14幢602室,面积727.61㎡;
(十一)公共负荷间:位于14幢201室,面积22.39㎡;
(十二)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位于14幢401室、14幢601室,面积1620.82㎡;
(十三)社区医疗卫生站:位于14幢105室,面积161.54㎡;
(十四)净菜市场:位于14幢103室,面积2009.43㎡;
(十五)入户大堂:位于4幢102,面积145.98㎡;
六、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优惠方案:无优惠。
七、资金落实情况:
1、监管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瓯江口支行;
账户名称: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201000319869711
2、商品房销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企业或转作他用。
八、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六和苑》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金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庄胜峰 联系电话:18367782288
设计单位: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法人:张天乐 联系电话:13806856555
施工单位:温州旭晟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张丽珍 联系电话:13506661787
监理单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黄和珑 联系电话:15990758181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修期间,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维修保修。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商品房公开销售办法:
1、公开销售时间:2026年10月8日上午9:30
2、公开销售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3、申购报名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咨询电话:0577-63366598
4、公开销售方式:按照先到先得顺序选择房源。
5、网上公示时间:2026年10月5日-2026年10月7日。
6、公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5日-2026年10月7日(10:00-17:00)。
7、公开销售程序:住宅1套开盘销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在指定地点办理申购报名登记、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买卖合同等各程序,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商品房。
8、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本销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销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577-63366598
咨询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