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澜轩》7号楼现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现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温房联办﹝2023﹞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投资开发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F-35地块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曹龙路与瑶南二路交叉口,经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取名为“青澜轩”。

2、我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并于2022年7月15日、2023年3月8日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编号为3303032022A21079、3303032022A21079-2号。2023年7月7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54500号,宗地总面积为45726㎡,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45726㎡,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有关约定如下:

(1)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98768平方米。

(2)本项目人防配建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产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9〕46号]执行。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验收合格后移交人防主管部门。具体以人防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3)为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正常运营,有效预防各类地址灾害的发生,根据《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管表》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4)本项目地块内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公配设施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龙湾区政府指定单位。

3、 项目概况:根据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98766.26平方米,分别是住宅:95445.8平方米;物业用房:695.73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7.1平方米;社区老年服务中心:1204.48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113.45平方米;配电房:621.7平方米;消控室:62.72平方米;垃圾房:80.34平方米;地面井道:151.74平方米;架空层:2263.07平方米。地下面积37408.33平方米。

4、该项目容积率为2.16,绿地率为35%。地块按二星级(含)以上绿建标准设计地块装配式建筑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5、前期物业管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交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已向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与乙方或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续聘合同或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6、该项目于2023年2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03202310004号,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98768㎡。

7、于2023年2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03202302170101,建设规模:138745.77㎡。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25年8月1日完成竣工备案,已于2025年11月27日交付使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现售商品房情况:

1、现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情况:本次现售楼幢工程进度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各项手续齐全,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

2、本次现售《青澜轩》三期共计建筑面积8319㎡:范围如下(依照地名办标注):其中住宅:7#幢,建筑面积8319㎡,共60套。现售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价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3、现售商品房住宅为毛坯交付。

五、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

本项目宗地范围内配置社区老年服务中心1204.48平方米,位于10幢101室、18幢101室、102室、17幢102室、103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7.10平方米,位于14幢104室,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物业用房:695.73平方米,位于17-1幢101室;配电房:621.7平方米,位于4幢101室、102室;5幢101室、102室;13幢101室、102室;14幢101室、102室;消控室:62.72平方米,位于17幢104室;垃圾房:80.34平方米,位于19幢101室;开闭所:83.2平方米,位于14幢103室;文化娱乐设施用房113.45平方米,位于17幢101室;地下面积37408.33(人防:10442.04平方米;非人防兼机动车库:23521.19平方米;非机动车库:1107.76平方米;设备用房:639.83平方米;公共部位:1697.51平方米)。 

六、现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市场监督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监督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住宅优惠方案:

优惠1:预约参观实景示范区,可享受2%购房优惠;

优惠2:参加项目三期验资,可享受3%购房优惠;

优惠3:成功认购三期房源,可享受4%购房优惠;

优惠4: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4%购房优惠;

优惠5:

①参与青澜轩(三期)销售活动并现场签到3次,在本期购房可享购房优惠1%;

②参与青澜轩(三期)销售活动并现场签到4次,在本期购房可享购房优惠2%;

优惠方案说明:

A.优惠①、②不能同时享受,各项优惠实际享受后的最终价格体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价格。

B.优惠后总房款计算方式:

优惠后总房款=毛坯备案总价*(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优惠4(如有)+优惠5(如有)]。

七、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1、监管项目现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澜轩

账  号:1203227329200186669

2、本公司保证现售所得款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青澜轩》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葛健       联系电话:13957155005

勘察单位:浙江金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素新       联系电话:15057532639

设计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康        联系电话:13967183709

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严传赢      联系电话:18868812766

监理单位:正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传洺      联系电话:13968819863

2、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对于我司开发并在保修期限内的住宅物业,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自行承担并及时组织维修工作。在保修期限内,若我司因经营调整、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的,将提前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承接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法人,承接后续的保修责任,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50%标准;

(二)节能措施:涂料外墙为无机轻集料内保温砂浆;外立面门窗为断桥隔热型材门窗;屋顶采用挤塑聚苯板;

(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商品房公开现售办法: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9日

2、申购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9日 (9:00—17:30)

3、开盘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

4、开盘方式:线上销售。

1)咨询热线:0577-55567777;咨询方式:售楼处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2)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人通过售楼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选房诚意金报名。

申购人本人到达售楼处签署《诚意金报名确认单》提交申购相应资料,并提供相应认购金作为线上选房的履约保证【5万元/套(住宅)】。上述资料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线上开盘活动。(注:申购人签署诚意金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3)电脑摇号: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青澜轩营销中心(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瑶南二路187号)进行(直播间同步直播)电脑摇号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电脑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10人,10人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10人,以实际数字为准。按摇号方法产生线上选房先后顺序并根据选房顺序进行选房。摇号结果及中签顺序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申购人签署《诚意金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上。

4)选房测试:2026年4月9日(上午9:30-12:00),申购人凭“签署《诚意金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扫一扫公开线上选房二维码登录选房系统参与模拟选房。模拟选房暂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开盘认购所选为准。

5)正式选房:2026年4月10日上午10:30根据电脑摇号产生名单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第一批次摇号名单内申购人将于上午10:30正式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组式”选房,每组时间为2分钟,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数字为准进入选房系统。(为加快选房准确率和速度,请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

6)选房认购: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及生成认购订单二维码,并会向其登录时手机号码发送一条“成功认购”短信,申购者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我司将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录入《认购定位单》。(注1:若申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选房,则视为自动放弃买房资格;若申购人登陆选房系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则视为自动放弃买房资格。注2:本次选房每个申购人只能选购一套房屋,选房成功后不可变更或退房,不得更名)

7)签订协议:(1)本公司将分批预约申购人本人至指定场所(青澜轩营销中心),每5组/批,申购人凭“成功认购”短信、认购订单二维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订《青澜轩商品房认购协议》。若因申购人原因或受政策限制致未确认房源或未签订《青澜轩商品房认购协议》则认购无效,《青澜轩商品房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并失效。

申购人需按照《青澜轩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内至青澜轩营销中心,将该房源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转入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售资金专户,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转入房款或存入款后逾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作为自动放弃所认购房源,开发商有权直接将相应房源另行出售,相应的定金由开发商没收。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认购再到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认购后一律不予更改。

2、本次商品房现售房款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3、销售过程接受市场监管、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4、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青澜轩》售楼处进行销售。

本现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现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577-55567777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瑶南二路187号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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