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悦珑湾商品房已于 2026年 3月 26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平阳宏合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预 售 方 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开发企业名称:平阳宏合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车站南路91号
法定代表人:黄天祥
开发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浙开二0301-2025-2025-0835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21-3地块房地产建设工程,位于平阳县海西镇海昌路与新埠路交叉口西北侧,经平阳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取名为“悦珑湾”。
2、我公司于2021年5月7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H-21-3地块,合同编号3303262021A21016,并于2021年7月22日办理了不动产证,证号为浙(2021)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24820号 。该地总面积为35283㎡,用途为城镇商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零售商业用地为40年。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21-3地块建设项目,由7栋高层、 1栋多层组成,共8栋,高层分别为第1~4幢、第6~8幢,多层为第5幢;根据平阳县测绘大队出具的房产测量成果报告书(实测),项目建筑面积116618.62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8175.4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447.27㎡,商业建筑面积4929.23㎡,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67.71㎡,居家养老用房325.47㎡,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31.09㎡,配电房建筑面积467.15㎡,计量间建筑面积87.04㎡,消控室建筑面积49.48㎡,门卫建筑面积9.6㎡,地上管井建筑面积61.38㎡。另地下建筑面积28443.2㎡(含人防面积6977.08㎡),架空公共活动空间233.82㎡。
4、项目容积率2.499,绿地率30%。
5、我司已与温州市建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1年11月 日在平阳县住建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悦珑湾》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6、该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108008号。获准建设面积116922平方米(计容面积88207平方米),于 2021年9月18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6202109180201。
四、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本项目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状况:预售楼幢当前工程进度:已竣工。
(二)建设进度安排: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竣工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交付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五、预售商品房情况
1、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本项目目前累计投入建设已超过工程总投资25%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本项目一共8栋( 编号: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本次预售《悦珑湾》:预售8栋(编号: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预售面积86376.5平方米,1157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447.27㎡,1044套,商业面积4929.23平方米,113套。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部位、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六、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该项目养老服务用房325.47平方米,位于4幢 1层和5幢1层;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31.09平方米,位于4幢 1层;物业管理用房667.71平方米,位于1幢1层、3幢1层、4幢1层、6幢1层和7幢1层;消控室49.48平方米,位于2幢1层;配电房及计量间554.19平方米,位于2 幢1层、4幢1层、5幢1层和7幢1层。
七、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平阳宏合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悦珑湾”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胡小军,联系电话:13732065821
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宋光伟,联系电话 18815287635
施工单位:温州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付慧,联系电话:13968866107
监理单位:浙江瓯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进,联系电话:15858037992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委托温州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维修;在保修期限内,若我司因经营调整、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的,将提前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承接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法人,承接后续的保修责任,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三)本公司开发的“悦珑湾”商品房质量由温州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
八、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65%标准;
(二)节能措施:根据国家和温州的相关规定,外墙内保温采用保温砂浆,住宅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窗采用隔热金属型材Low-E中空玻璃,住户采用空气能热水(空气能热水设备由业主自行安装)。
(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平阳宏合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