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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月湖轩商品房现房销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现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栖月湖轩项目经平阳县地名办同意命名为“栖月湖轩”,项目位于 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
(二)我公司于2021年 6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出让地块,“栖月湖轩”项目于2021年 7月 6日办理浙(2021)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2209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权利人为温州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37422㎡,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期限40年。
该商品房项目所属土地使用权无抵押。
(三)栖月湖轩项目于2021年 12 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 330326202105010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3479.05㎡,其中地下面积(不计容)31151.0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2年 1 月7 日取得,编号为 330326202201070101。
(四)容积率 2.2,绿地率30% 栖月湖轩项目分别由 4幢排屋、12幢叠层、7幢高层及商业组成。
(五)栖月湖轩项目已与瑞安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1、 本项目工程施工已全面完成。
2、小区整体已于2025 年 6 月30日交付使用。
3、物业移交及交房已于2025年 6月 30 日完成。
四、本次现房销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一)本项目已全面交付,据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现房销售条件。
(二)本次现房销售情况如下:
住宅:21#楼高层,共1幢,合计1套,建筑面积105.15平方米。
(三)该项目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单位为平阳县测绘大队。
(四)项目本次现房销售商品房为毛坯商品房。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为 瑞安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共约595.46平方米,物业收费标准为:商业2.2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高层1.5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叠层2.0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排屋2.5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汽车泊车位管理费50元/辆·月。
六、现房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和优惠方案,住宅价格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商铺由房开自行定价。(各套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详见附件)。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开盘促销方案:
享受优惠折扣条件
优惠折扣
优惠1、参加万达路售楼中心开放活动,认购后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3%优惠;
优惠2、成功认购房屋并在7天内按时签约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3%优惠;
优惠3、参加栖月湖轩征信查询活动,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
优惠4、a.成功推荐3个客户来访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1%优惠;
b.成功推荐5个客户来访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2%优惠;
优惠5、参加“促安居”活动,购房可享受房屋总价款5%优惠;
特别提示:
1、享受上述所有优惠均基于购房客户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时支付房款,否则将被取消优惠;
2、以上优惠1至优惠5可累计(其中优惠4根据不同情况享受折扣不可累计);
3、以上优惠计算公式:
实际购房总价=备案总价*{1-[优惠1(若有)+优惠2(若有)+优惠3(若有)+优惠4(若有+优惠5(若有)]}
七、现房销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该商品房现房销售款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帐号情况
开户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
开户账户名称:温州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02000120190015383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温州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的房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瑞安市安福路16号
联系人: 张弛 联系电话: 0577-58815898
设计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 瑞安市安福路16号
联系人: 尤迪波 联系电话: 0577-58815938
施工单位: 浙江瑞泰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瑞安市安阳街道南方大厦A21室
联系人: 胡丽 联系电话:13567753438
监理单位: 浙江瓯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蒙垟村办公楼4楼
联系人: 李忠华 联系电话: 13057709211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我公司一次性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 2 %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50%标准;
(二)节能措施:屋面、外墙、外窗。
十、商品房现房公开销售办法
(一)现房销售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日-4月5日
(二)开盘地点及方式:栖月湖轩展示中心 现场开盘
(三)公开现房销售范围: 住宅:21#共1幢高层,合计1套。
(四)现场开盘认购流程说明:
(1)申购咨询:
①咨询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5日(8:30—17:00)
②咨询方式:栖月湖轩展示中心 咨询相关人员。
③咨询热线:0577-63996666
(2)申购报名:
①申购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5日(8:30—17:00)
②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报名人至营销中心办理栖月湖轩诚意报名并签署«栖月湖轩VIP客户信息登记表»。上述资料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开盘选房活动。(注:申购人签署«栖月湖轩VIP客户信息登记表»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真实准确,如有地址或号码变更,登记人需要书面方式通知开发商,否则由此导致的开发商通知不及时等责任,由登记人自行承担。)
(3)购房手续办理:本公司将分批预约成功认购的客户本人至指定场所(栖月湖轩展示中心 ),具体以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认购人凭«栖月湖轩商品房认购协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签订«栖月湖轩商品房买卖合同»。若签订«栖月湖轩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购房款并签订«栖月湖轩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由于本次开盘意向客户较多,销售现场人员可能较为密集,为安全起见,务必请各位购房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全和防疫管理。
2、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
房人从报名开始,认购到签订«栖月湖轩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3、购房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
4、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住建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5、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方式、地点:在本公司销售中心以正常公开的方式按先到先买的原则进行销售。
本现房销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公开现房销售现场公布,并在咨询、报名现场公布或散发。
本公司承诺本次开盘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如因本公司操作不当或未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造成的不良社会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责任。

温州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