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别院(三期)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温房联办〔20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投资开发的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项目,东临康欣名邸、南临乌岩岭路、西临卧龙山配套道路、北临泰分路。经泰顺县民政局和住建局核准命名为《东山别院》。

2.我公司于2024年9月15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于2024年3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303292024A21002;于2024年12月11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浙(2024)泰顺县不动产权第0011592号,建设用地面积26289㎡,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3.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均无抵押。

4.根据浙江天赞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08月11日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单》(项目编号:202400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4659.26㎡,地上总建筑面积26551.24㎡(其中:住宅面积25886.24㎡,住宅总套数为109套;配套商业33.77㎡,1套;物业用房面积255.44㎡、居家养老用房300.54㎡、消控室面积42.28㎡、地下室进排风井32.97㎡),地下总建筑面积18108.02㎡。

5.项目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 37.99%,绿地率25%。

6.前期物业管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泰顺县名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已向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东山别院》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7.该项目于2024年5月2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3303292024YG0023492号;2024年8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92024GG0053413号,建设总建筑面积44486.89,计容面积为26551.89㎡;于2024年10月23日取得一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9202410230101,工程总造价5249.85万元;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9202412230101,工程总造价1749.95万元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当前的实际进度状况:本次申请预售楼幢为12幢,目前预售楼幢均已结顶。本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于2025年7月主体工程全部结顶,计划于2026年1月完工、2026年5月31日竣工备案、2026年6月30日交付。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1.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手续齐全,预售楼幢12幢,共计1幢楼工程投入资金已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本次拟批准预售范围的幢号为12幢,共计住宅7套,可销售建筑面积为1367.98㎡,其中,普通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367.98㎡(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价的商品房物价备案销售价目表和面积预测测算表及平面图)。

3.本次预售范围的楼幢详细情况如下:

住宅:

12幢 :7套,计建筑面积1367.98㎡。

共计7套预售商品房均为毛坯房,住宅毛坯房装修情况如下:

(1)外墙:涂料;

(2)窗:铝合金窗;

(3)卫生间:地面采用防水涂料,面层住户自理;

(4)阳台:地面防水涂料,面层住户自理;

(5)电梯:品牌电梯;

(6)管道:PVC管道。

上述标准未有提及的部位或设备,严格按照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实施。最终以实际交付为标准。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根据浙江天赞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08月11日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单》(项目编号:202400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4659.26㎡,地上总建筑面积26551.24㎡,其中:住宅面积25886.24㎡, 109套;配套商业33.77㎡,1套;物业用房面积255.44㎡(位于4-201室110.58㎡;4-202室144.86㎡)、居家养老用房300.54㎡(位于14-101室)、消控室面积42.28㎡(位于4-103室)、地下室进排风井32.97㎡,地下总建筑面积18108.02㎡。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由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详表附后)

(2)价格调整(根据泰顺县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3)优惠方案:

优惠1:总房款2%优惠

措施:成功认购且承租停车位的客户,且按《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不包括车位款);

优惠2:总房款2%优惠

措施:参加东山别院“三期诚意金报名活动”,且按《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

优惠3:总房款1%优惠

措施:开盘当天成功认购,并且在《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总房款1%优惠;

特别提示:

1.享受上述所有优惠均基于购房户按照《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时支付房款,否则将被取消优惠;

2.车位按个优惠,成功认购且承租一个地下车位总房款优惠2%,承租两个地下车位总房款优惠4%,多个车位以此类推;承租地下车位享受总房价款优惠,地下车位款须全款支付;

3.以上最高优惠不超过总房款的10%,超过的以9.99%计算;

4.以上优惠计算公式:

实际购房总房款=房屋总价*(1-如有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本项目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中国工商银行泰顺支行签署《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预售资金监管开户情况: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

开户账户名称:泰顺桃顺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别院预售资金监管专户

开户账号:1203287029200393754

3.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泰顺桃顺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项目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单位:浙江三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铁道大厦701室

联系人: 汪小玲       联系电话:0577-86752386

勘察单位: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宁波路2801号(潘桥街道)6楼

联系人:曾平     联系电话:13606698620

施工单位:泰顺县名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青草湾19.20幢147室

联系人:高中青      联系电话:18967761766

设计单位:浙江众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昌路128号未来智慧城A幢8401室

联系人:郑锦生    联系电话:13676779977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修期间,本项目委托温州美第建设有限公司保修。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75%标准

(二)节能措施: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外墙采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门窗采用隔热金属型材及中空玻璃。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开盘)办法

(一)公开预售时间:2025年10月3日上午9点

(二)公开预售地点:泰顺县廊桥大道99号东山别院售楼中心

(三)公开预售方式:泰顺桃顺置业有限公司组织销售,采用先到先得顺序分批线下选房。

(四)公开预售程序:

本次开盘房源为7套,开盘预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订预订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泰顺县住建局与泰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如下:

(1)公开预售时间:2025年10月3日上午9点。

(2)公开预售地址:泰顺县廊桥大道99号东山别院售楼中心,咨询电话:0577-59291111。

(3)公开预售方式:按照温房联办〔20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先到先得的销售方式选择房源。

(4)合同签订:开盘当天客户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将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专属银行储蓄卡交予本公司工作人员转为房屋认购定金,并现场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若因申购人原因导致指定银行储蓄卡内资金无法转为房屋认购定金的,则认购无效。《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后,申购人必须自《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源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转入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开户账户名称:泰顺桃顺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别院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账号:1203287029200393754。

并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转入房款或转入款后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作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执行,违约责任处理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自动解除并失效。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本次开盘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申购报名登记、线上成功登入系统、认购房源、签订预订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改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县住建局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严格按照相关购房政策执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相关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人在认购时应当提供家庭成员证明(如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

4.如非本人购买,需携带上述实际购买人相应资料:委托人身份证或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家属),结婚证(夫妻),委托书。

5.如申购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办理本次商品房开盘认购从申购报名开始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再到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监护证明(法定监护人与申购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监护证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成年申购人必须一次性付款。

6.本次开盘符合条件的认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商品房。从认购房源并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实行实名制。除夫妻外,其他关系一律不得更名、加名、减名。

7.根据《关于印发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23〕1号)文件精神,将使用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8.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9.销售过程接受市监、住建等职能部门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10.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泰顺县桃园壹号院主入口旁桃园东山别院售楼中心。

11.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12.该楼盘可售房源价格及优惠幅度如有变动,详见销售系统公告栏。

购房咨询电话:0577-59291111

咨询地点:泰顺县廊桥大道99号东山别院售楼中心。

1 12 12-101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三卫 222.96 211.28 11.6827 15024.66 3349898
2 12 12-102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184.43 174.77 9.6639 13353.59 2462802
3 12 12-103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184.43 174.77 9.6639 13353.59 2462802
4 12 12-105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184.43 174.77 9.6639 13353.59 2462802
5 12 12-106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184.43 174.77 9.6639 13353.59 2462802
6 12 12-107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184.36 174.70 9.6600 13138.54 2422222
7 12 12-108 3.1-3.6米 四室两厅一厨三卫 222.94 211.26 11.6816 14805.73 330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