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兴鳌和居商品房项目已于2025年06月24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平阳县鼎欣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预 售 方 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开发企业名称:平阳县鼎欣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南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陶靓
开发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浙开二0301-2024-2024-0743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旺厂路两侧B-03地块建设项目“兴鳌和居”房地产建设工程,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旺厂路两侧B-03地块,经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取名为“兴鳌和居”。
2、我公司于2024年01月22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旺厂路两侧B-03地块,合同编号3303262024A21003,并于2024年04月02日办理了不动产证,证号为浙(2024)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013号。该地块总面积为30536㎡,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零售商业用地为40年。我公司无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旺厂路两侧B-03地块建设项目,由8栋高层、 2栋低层组成,共10栋,高层分别为第1幢、第2幢、第3幢、第5幢、第6幢、第7幢、第8幢、第9幢,低层分别为第4幢、第10幢;根据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记载,项目建筑面积101740㎡,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7634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410㎡,商业建筑面积 3805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558㎡,配电房及开闭所建筑面积577㎡,消控室建筑面积45㎡,出地面风井建筑面积87㎡。另地下建筑面积25400㎡(含人防面积5190㎡),架空公共活动空间1350㎡。
4、项目容积率2.50,绿地率30%。
5、我司已委托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5年06月23日在平阳县住建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兴鳌和居》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6、该项目于 2024年06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4GG0073425号,获准建设地上建筑面积101740平方米(计容面积 76340平方米)6、于 2024年08月0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6202408010101,建设总面积101740平方米。
四、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本项目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状况:销售楼幢当前工程进度达到±0.00。
(二)建设进度安排: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结顶时间预计将在2025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6年6月 25 日,交付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五、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本项目目前累计投入建设已超过工程总投资25%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本次申请预售范围:住宅为1幢、2幢、3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面积为70518.5㎡,共1180套,商业为1幢、10幢底商,面积为3757.15㎡,共59套。可售范围详见回购协议。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部位、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三)本次申请预售商品房均为毛坯房。
六、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该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83.28平方米,位于1幢 1层、6幢1层;物业管理用房565.33平方米,位于1幢1层、2幢1层、3幢1层、9幢1层;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体育健康设施用房,位于9幢1层。
七、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根据签订的回购协议(详见附件回购协议)。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无优惠方案
八、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一)该商品房预售款的开户银行和账户账号情况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开户账户名称:平阳县鼎欣置业有限公司兴鳌和居资金监管专户
开户账号:19250401040066596 。
(二)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平阳县鼎欣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兴鳌和居小区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天然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海平,联系电话:13906645066
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叶帆 ,联系电话: 13868881921
施工单位:中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冬明,联系电话: 13732315888
监理单位名称:台州云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尚锋,联系电话:18067799108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委托中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在保修期限内,若我司因经营调整、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的,将提前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承接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法人,承接后续的保修责任,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三)本公司开发的“兴鳌和居”商品房质量由中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75%标准;
(二)节能措施:根据国家和温州的相关规定,外墙内保温采用保温砂浆I型,住宅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窗采用隔热金属型材Low-E中空玻璃,住户采用空气能热水。
(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一、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预售时间:2025年6月28日
预售方式: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回购
平阳县鼎欣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6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