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9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州汇茂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开发企业名称:温州汇茂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下桥小区5号楼105-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祥
开发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浙开二0301-2022-2022-0025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茂腾辉大厦”房地产建设工程,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鳌江区块C-08-01地块,经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取名为“金茂腾辉大厦”。
(二)我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鳌江区块C-08-01、C-09-01地块,合同编号3303262021A21018,于2021年11月24日办理了不动产证,证号为浙﹝2021﹞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44822号。该两块地总面积为69373㎡,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14121㎡,用途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及其他商服用地为40年。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C-08-01地块一期超高层建设项目,由 1幢高层组成;1幢高层建筑面积89727㎡,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9727平方米,其中自持办公建筑面积20782.99平方米,回购办公建筑面积21127.52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28207.51平方米,可售办公面积17597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2011.98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79.08平方米,封闭空间建筑面积109.08平方米。另地下建筑面积26823.09平方米。
(四)绿地率约为1.67%。
(五)我司已与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4年11 月18日在平阳县住建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金茂腾辉大厦》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六)项目于2023年3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302005号,获准建设规模117080.4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727平方米。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6202304100201,建设规模117080.43平方米。
四、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本项目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状况:预售楼幢当前工程进度达到±0.00。
(二)建设进度安排: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结顶时间预计将在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8年4月18,交付时间为2028年5月18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五、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本项目目前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超过工程总投资25%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预测以及分摊情况:本次申请预售共1幢,预售商业建筑面积68944.01平方米,总套数共59套(其中回购办公建筑面积21127.52平方米,套数共10套;酒店建筑面积30219.49平方米,套数共2套;可售办公面积17597平方米,套数共47套)。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部位、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三)预售商品房的装修情况:均为毛坯房。
六、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
该项目物业管理用房679.08平方米,位于1幢1层和23层;消防控制室41.98平方米,位于1幢1层。
七、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本期为商业由房开自行定价,无需备案。(各套商铺明码标价详见附件)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八、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开户账户名称:温州汇茂置业有限公司金茂腾辉大厦 ;
开户账号:648314721。
(三)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九、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本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晓斌,联系电话:13857754056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力之 ,联系电话;13501776425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许小进,联系电话:15046103579
监理单位名称: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应杰 ,联系电话:15658016375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委托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维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平阳县住建局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房屋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本公司开发的“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质量由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十、房屋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房屋能源消耗指标: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节能措施:隔热金属型材、中空玻璃、挤塑聚苯板。
(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一、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一)公开预售时间: 2024年11月23日上午10:30
(二)公开预售地址:INC鳌江国际新城售楼处
(三)预售咨询电话:0577-88888788
(四)公开预售程序:
1、申购咨询:
①咨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月22日( 9 :00— 18 :00)
②咨询方式:鳌江国际会展中心售楼处预约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③咨询热线:0577-88888788
2、申购报名:
①申购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月22日(9 :00— 18:00)
②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报名人预约项目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金茂腾辉大厦项目诚意认筹报名。
申购人本人签署《鳌江国际新城·金茂腾辉大厦(备案名:金茂腾辉大厦)意向报名确认单》。(注:申购人签署《鳌江国际新城·金茂腾辉大厦(备案名:金茂腾辉大厦意向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开盘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开盘入场: 2024年11月23日上午10:30—11:00为入场时间,11:00截止。所有参加开盘摇号的客户均需在检录口检录后领取座位号,进场后所有人均需保持相应的距离并对号入座,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须凭申购人身份证原件、《鳌江国际新城·金茂腾辉大厦(备案名:金茂腾辉大厦)意向报名确认单》入场。
4、电脑公开摇号:入场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始进行电脑摇号,电脑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组摇出5个号,待所有客户进入选房区后再摇下一组,最后一组不足5个的,以实际数字为准;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编号连续3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本次所有中签的客户进入选房等候区后均需保持一米距离,在选房区也需按顺序依次选购。
5、认购选房:中签申购人须凭申购人身份证、《鳌江国际新城·金茂腾辉大厦(备案名:金茂腾辉大厦)意向报名确认单》,由工作人员核对其资料,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候区。申购人进入选房区,须在5分钟内完成选房认购,签订《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认购协议》。单人可凭对应的《鳌江国际新城·金茂腾辉大厦(备案名:金茂腾辉大厦)意向报名确认单》认购一套房源。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至销控处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房号卡。工作人员根据申购人选购房源的情况及时将未选购的剩余房源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如发生同一时间同一房号,由不同的认购人认购的情况,则按照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来确定,顺序在前者优先。申购人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优先选房权。
6、签订《金茂腾辉大楼商品房认购协议》。当申购人现场确定房号后,现场签订《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预定协议书》。《金茂腾辉广大厦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后,申购人本人应自《金茂腾辉大厦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内到鳌江国际新城展示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该房源首付款项存入温州汇茂置业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预购人逾期不付款或付款后逾期未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除双方已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选房源将做为退购房处理。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特别提醒:
(一)由于本次发售套数多,销售现场人员可能较为密集,为安全起见,务必请各位购房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安全。
(二)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三)购房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
(四)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住建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五)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方式、地点:在本公司销售中心以正常公开的方式按先到先买的原则进行销售。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公开预售现场公布,并在咨询、报名现场公布或散发。
(六)本公司承诺本次电脑摇号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如因本公司操作不当或未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造成的不良社会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负责。
温州汇茂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