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湾一期(1#、2#楼)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经审核批准取名为“星河湾”,位于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

2、我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于 2024 年 4月 15日办理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浙(2024)乐清市不动产第0018808号,面积8926.26㎡。土地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餐饮等用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为70年(2024年2月21日至2094年2月20日),零售商业用地为40年(2024年2月21日至2064年2月20日),无抵押。

3、本项目于2024年5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822024GG0150413号,建设规模3045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2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50平方米)。于2024年7月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82202407040201。

根据总平面图记载,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总建筑面积30452㎡,地上建筑面积2320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367.18㎡,商业建筑面积964.69㎡,配套用房870.13㎡(其中物业服务用房面积163.07㎡,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310.83㎡、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面积52.69㎡,共享社·幸福里面积100.30㎡,快递收发室面积20.56㎡,消防及监控室面积38.49㎡,开闭所及配电房面积154.30㎡,尾气井29.89㎡);地下建筑面积7250㎡(其中人防区面积1810㎡,非人防区面积5440㎡)。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存放点面积29.07㎡,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面积27.82㎡。架空层建筑面积556.32㎡。容积率约2.6,绿地率约30%。

4、经浙江蓝图测绘信息有限公司预测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地上建筑面积 23199.98㎡(其中住宅面积21366.92㎡,商业面积960.96㎡,商业电表间面积4.15㎡,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982.89㎡,居家养老用房面积310.72㎡、共享社·幸福里面积100.12㎡,快递收发室面积20.56㎡,配电房面积135.18㎡,计量间面积19.12㎡,消控室面积38.49㎡,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面积52.69㎡,竖井面积28.62㎡);地下室建筑面积7064.07㎡,架空(不计建筑面积)579.81㎡。

5、前期物业管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向乐清市住建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6、根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记载

①、该项目商业建筑面积由白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回购,回购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白沙安置留用地)商业用房(裙房)建设回收履约书。》

《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白沙安置留用地)商业用房(裙房)建设回收履约书。》第2条约定:商业用房(裙房)1000平方米按摘牌楼面价加建筑造价为4300元/平方米,由白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回收,商业用房(裙房)层高按相关规范要求的最高上限为准,外立面为石材或铝板;

②、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精神,依法落实结建义务的人防工程无偿归国家所有,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确定的单位依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24年7月4日开工,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计划于2027年1月31日竣工交付使用,目前工程建设进度已达到±0.000以上。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1、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已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本项目乐清市中心区A-a5-2地块于2024年9月 14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乐清房预许字( 2024 )第 00199号,批准预售住宅面积为9562.84平方米,套数63套,商业面积447.57平方米,不对外公开销售。

3、本项目经浙江蓝图测绘信息有限公司预测,本次开盘的1#、2#楼地上计容面积为住宅9562.84㎡,商业面积447.57㎡,另架空层276.22㎡,建筑面积及分摊情况详见面积预测测算表及平面图。

4、项目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商品房。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1、我公司与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乐清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协议书》,并经乐清市测绘院预测,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62.45㎡,位于3#楼103室、203室。(最终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2、本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10.72㎡,位于1#楼104、105室;共享社·幸福里面积100.12㎡,位于1#楼202室,快递收发室面积20.56㎡,位于1#楼101室,配电房135.18㎡,位于4#楼101室,计量间面积19.12㎡,位于4#楼102室,消控室面积38.49㎡,位于5#楼101室,公共文化设施用房52.69㎡,位于5#楼102室;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存放点面积29.07㎡,位于地下室3#楼东侧附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面积27.82㎡,位于3#楼一层裙房东北角,竖井面积29.89㎡,位于1#、2#、3#、5#楼。(最终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3、本地块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以相关部门审批为主。无相关部门审批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主。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物价管理部门备案(详表附后)。

2、价格调整: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本次住宅预售优惠方案如下:

优惠1:

诚意登记可享受总价3%的优惠;

优惠2:

开盘当天成功认购可享受总价3%优惠;

优惠3:

按时签约可享受总价4%优惠;

优惠4:

限时多付款多优惠:签约时全款付清可享受总价1%的优惠;

优惠5:

购房客户为瑞鑫集团银卡客户,可享受总价5%的优惠;

购房客户为瑞鑫集团金卡客户,可享受总价7%的优惠;

购房客户为瑞鑫集团白金卡客户,可享受总价9%的优惠;

优惠计算方式:

最终总价=原总价*【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优惠4(如有)-优惠5(如有)-优惠6如有)】

以上优惠政策可以累积,最高优惠不可超过20%,须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预售款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温州乐清支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乐清瑞晨置业有限公司星河湾,账号为11960000000433979。

3、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4、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当主体和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浙江中提建设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星河湾”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市增力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兴亮 13941859055

设计单位: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妹 13305878252

施工单位:浙江中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可可  13868768098

监理单位:浙江华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红学 13695879829

2、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委托浙江中提建设有限公司保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金(具体以签定的《乐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缴交协议书》约定为准),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住房能源消耗指标: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节能措施:屋面保温隔热材料挤塑聚苯板 ;外墙干挂部分隔热材料采用岩棉板外保温,涂料部分隔热材料采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 I型内保温或墙体自保温;外窗选用隔热金属型材多腔密封窗 。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1、公开预售时间: 2024年9 月19日 上午 9  点  30 

2、公开预售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瑞鑫城市展厅。

3、申购报名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瑞鑫城市展厅。

4、公开预售方式:本次预售按照人数多少选择不同方式:报名人数少于房源,按报名顺序选择房源;报名人数多于房源,电脑公开摇号选择房源(日期待定)。

5、公开预售程序:本次销售房源为63套住宅,对外公开销售;商业用房3套,面积447.57平方米,由乐清市城东街道白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回收,不公开销售。开盘预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在销售案场办理申购报名登记、进场选房、认购房源、签订预定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各程序,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网上公示时间:2024年 9 月14日--2024年  9月17日

7、购房咨询及申购报名:

咨询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咨询及报名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瑞鑫城市展厅。

咨询电话:0577-55667788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商品房预售房款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2、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瑞鑫城市展厅进行销售。

3.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预售售楼部现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