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繁嘉园现售方案

 

一、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该项目经乐清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命名为“樟繁嘉园”,坐落于乐清市盐盆街道和阳路88号。

2、该项目为国有出让土地获得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乐政国用(2015)第002206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386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13年3月5日至2083年3月6日)无抵押。

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689.74平方米,总幢数为2幢,住宅84套面积为:11561.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760.80㎡(住宅11561.16㎡,物业管理用房119.35㎡,消控室介弱电机房28.12㎡,,有线电视机房12.93㎡,门卫26.09㎡,地下室管井13.15㎡)。不计容建筑面积:2928.94㎡(地下室2617.71㎡,非机动车库(架空)311.23㎡).另不计架空(仅供公共活动空间)164.31㎡。前期物业管理采用协议方式交由乐清市丽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该项目绿地率30%,容积率3.05。

三、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4月已取得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

四、现售商品房装修情况:毛坯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乐清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樟繁嘉园”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施振扬 联系电话:13819773466

设计单位: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305878252

施工单位:浙江升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简妹 联系电话:18758779777

监理单位:乐清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凯 联系电话:15158472173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房屋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乐清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所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限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房屋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主体承担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1、本项目物业用房为119.35㎡,配置在2#103室。

2、消控室介弱电机房28.12㎡,有线电视机房12.93㎡,门卫26.09㎡,(地下室管井13.15㎡)。

3、公共活动空间164.31㎡(1#楼底层72.89㎡,2#楼底层91.42㎡)

4、在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配套用房(变电所与消控中心)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七、现售商品房情况:

1、1幢可销售面积:住宅:8248.2㎡,60套;2幢可销售面积:住宅:3312.96㎡,24套。

2、本项目商品房建筑为毛坯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3、本项目现售备案证号:乐清房现备字2024第00048号                           。

八、商品房现售价格、付款方式及优惠情况:

1、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

2、本次销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3、优惠情况:住宅:本村人享受23.62%折扣(即销售总价*76.38%)。外村人无折扣。

九、销售办法:

本项目商品房属于盐盆街道樟北村村民集资建房项目,建设资金由代建户自筹,所建商品房归代建户所有。故采取由乐清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樟北村村民委员会组织代建户摸文(抓阄)分配,不对外公开销售。

1、开盘时间: 2024年9月11日上午9点30分

2、销售地址:乐清市盐盆街道和阳路88号。

 乐清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