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沁心园》(五期)商品房项目已于2024年8月26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州首开曜成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沁心园(五期)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项目,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经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取名为《沁心园》。

2、我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签订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04[2021]A21017,并于2022年3月4日办理了不动产证,地块证号为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315号。宗地总面积为48611.53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48611.53平方米,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餐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相关约定如下:

(1)宗地地上建筑总面积≤150694.1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总建筑面积≤45208平方米,其中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开发建筑规模不得超过[2020]规划条件04329-2号规定的指标。

(2)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建筑面积计算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号)的计算规则执行,并做好面积复核工作,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公共配套设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

(4)本地块最终方案须经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5)该地块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32000元/平方米(含装修,且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6)该项目应根据温政办[2017]33号文件、温住建发[2017]235号文件、《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要求,本地块居住建筑应满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住宅全装修交付,执行建筑装配式标准,按照50%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执行装配式建设;商办建筑应满足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地块内配建的基层社区用房、医疗卫生站、电信网点、邮政网点、200个社会停车泊位(该部分地下室不收取出让金)、文化活动室、养老助残设施、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开闭所(具体面积指标以规划条件书为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根据《关于瓯海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产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9)95号),该地块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划归国家所有,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我公司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设定抵押贷款,最高债权数为1500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22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并于2022年5月12日取得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2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现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该项目14#楼栋的土地所有权对应的可售商品房预售。

3、本项目概况:据温州市瓯海测绘与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测),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50694.02平方米,其中住宅119979.45平方米,物管用房861.99平方米,商务办公22441.41平方米,商办物业管理160.56平方米,商业4141.07平方米,商业物业管理30.97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515.10平方米,基层文化活动室412.62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111.94平方米,医疗卫生155.13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8.75平方米,电信网点103.30平方米,邮政网点103.35平方米,开闭所192.10平方米,配电房819.47平方米,消控室60.75平方米,垃圾房101.18平方米,地下室楼梯电梯82.44平方米,地下室风井112.44平方米。另地下总面积59399.79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1007.41平方米;另一层架空面积1902.89平方米。

4、项目容积率为3.1,绿地率为30.1%;

5、前期物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北京首开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2年6月27日在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实际交付使用之日(或视为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6、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04202210019,2022年6月21日取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编号为:【2022】温资规许字第030410047号,2023年9月5日取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编号为:【2023】温资规许字第030410042号,获准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0694.10平方米,另地下建筑面积59400平方米。

2022年3月1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04202203140101,建筑规模:210094.1平方米。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3月14日,预计将在2023年10月份主体全部结顶,计划于2025年2月下旬竣工验收,2025年5月30日开始集中交付。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1、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情况:本项目此次预售楼幢工程进度均已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2022 年 7月5日取得项目一期《商品房预售证》,证号为:温房售许字(2022)第053号,预售范围:7幢、10幢,建筑面积27049.02㎡,住宅197套。2022 年 11月25日取得项目二期《商品房预售证》,证号为:温房售许字(2022)第089号,预售范围:1幢、2幢、11幢,建筑面积24801㎡,住宅190套。2023年5月24日取得项目三期《商品房预售证》,证号为:温房售许字(2023)第037号,预售范围:3幢、5幢、9幢,建筑面积23700.02㎡,住宅180套。2024年4月25日取得项目四期《商品房预售证》,证号为:瓯海房售许字(2024)第00105号,预售范围:6幢、8幢、12幢、13幢,建筑面积44429.41平方米,住宅336套。

本次预售《沁心园》五期,预售范围如下(依照地名办标注):14幢,建筑面积为9691.87平方米,商务办公33套,1901、1902室因套内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由本公司自持不在此次预售范围内。本项目商办实行毛坯交付。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标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3、预售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外墙: 幕墙饰面:铝板幕墙+玻璃幕墙窗;

(2)电梯:(不包含配套用房):奥的斯或同等品牌,最终以招标结果为准;

(3)管道:卫生间立管、污水管:PVC-U塑料管,雨水管:承压的UPVC,户内给水管:PP-R管,给水干管:钢塑复合管;

(4)窗户:铝合金门窗;

(5)内墙:水泥砂浆找平;

(6)顶棚:(除卫生间外)腻子刮白;

(7)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8)其他未尽事宜,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本项目物业用房及其他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32.09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位于9幢108室、9幢109室、12幢106室、12幢107室、12幢108室、12幢201室、12幢202室、14、15幢111室、14、15幢128室、14、15幢129室、14、15幢130室,面积合计1053.52平方米;配电房(含计量间)位于4幢、9幢102室、9幢103室、9幢104室、9幢106室、9幢107室、10幢111室、10幢112室、13幢107室、13幢108室、13幢109室、14、15幢131室,面积合计819.47平方米;开闭所位于9幢101室、12幢104室,面积合计192.10平方米;消控室位于14、15幢127室,面积60.75平方米;垃圾房位于9幢105室,面积101.18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位于13幢105室、,13幢106室,面积合计308.75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位于12幢101室,面积111.94平方米;邮政网点位于12幢102室,面积103.35平方米;医疗卫生位于12幢103室,面积155.13平方米;基层文化活动室位于12幢105室、13幢101室,面积合计412.62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位于13幢102室、13幢103室,面积合计515.10平方米;电信网点位于13幢104室,面积103.30平方米;地下室风井,面积112.44平方米;地下室楼梯电梯,面积82.44平方米。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由瓯海区发改局、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优惠方案:

优惠方案:

优惠1:参加项目诚意登记活动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3%优惠;

优惠2:参加认筹并成功认购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2%优惠;

优惠3: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2%优惠;

优惠4:购买首开沁心园项目商业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5%优惠;

优惠5:已购买首开股份物业超1000万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1%优惠;

优惠6:已购买首开股份物业超2000万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2%优惠;

优惠7:已购买首开股份物业超3000万的客户享受毛坯总房价的3%优惠;

总房款计算方式:优惠后总房款=毛坯备案总价*【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优惠4(如有)-优惠5/6/7(如有)】

其中优惠 5、优惠 6、优惠 7不同享。

优惠活动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温州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经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监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行

账户名称:温州首开曜成置业有限公司沁心园

账号:933004010080838888

3、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住房质量承当责任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温州首开曜成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沁心园》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荣洛;联系电话:13806899845;

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帆;联系电话:18857762860;

施工单位: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陶琼珍;联系电话:13758484321;

监理单位:温州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俊;联系电话:13819729725;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修期间,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维修保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本项目按照住宅绿色建筑二星标准,商办楼为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设计;

2、本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3、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屋面:挤塑聚苯板;外墙: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节能门窗:隔热铝合金窗框,玻璃为普通中空玻璃/Low-E玻璃。

4、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开盘)办法:

1、公开预售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30

2、公开预售方式:售楼处线下公开销售,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

3、公开预售地点:沁心园销售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三友路与瓯海大道交叉口)

4、公开预售流程说明:

①申购咨询:

(1)咨询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9日(上午9:00—下午6:00)

(2)咨询方式:沁心园销售展示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咨询。

(3)咨询热线:0577-85338888

(4)咨询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友大道与瓯海大道交叉口,沁心园销售展示中心。

②申购报名:

(1)申购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9日下午6:00)。

(2)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人通过售楼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选房诚意金报名。

申购人本人到达售楼处签署《首开沁心园购房报名确认单》提交申购相应资料,并提供相应诚意金作为线下选房的履约保证【20万元/套】。上述资料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线下开盘活动。(注:申购人签署《购房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下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3)开盘入场:

2024年8月30日早上8: 00—9:20时为进场时间,9:30准时截止进场。进场入场时申购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报名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盘现场。每份报名确认单限2人进场。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

(4)选房的方式:本次销售为线下选房,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

①按照到达顺序先后,进行现场线下签到,签到时申购人本人签署《首开沁心园诚意报名单》,提交申购相应资料;

②申购人凭签署《首开沁心园诚意报名单》时确认的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房号、价格进行选房;

③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正式选房,选房地址为:温州市瓯海区三友大道与瓯海大道交叉口,沁心园销售展示中心,申购人凭《首开沁心园诚意报名单》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定位区。本次线下选房采取先到先得方式,采取组式形式两人一组,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正式选房开始,1-2号选房开始时间为9点35分,每组可带一名家属一同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5分钟依次进入选房区域,3-4号开始选房时间为9点40分,以此类推。选房通道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客户进入选房通道后5分钟止。选房成功后不可换房或退房,不得更名、增名、减名,本次选房在申购人全部选购完之后终止。

④申购人线下确定房源后,我司工作人员将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预认购。申购人根据预选认购订单信息缴纳本人名下【20万元/套】认购定金,我司将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录入《认购定位单》,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申购人需按照首开沁心园《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内,将该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存入资金监管银行账户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若申购方逾期或存入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执行,违约责任处理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并失效。(注1:本次选房每个申购人只能选购一套房屋,选房成功后不可变更或退房,不得更名)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选房、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
    3、销售过程接受市监、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4、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沁心园》项目销售展示中心(瓯海区三友路和瓯海大道交叉口)进行销售。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注:该楼盘可售房源价格及优惠幅度如有变化,详见销售系统公告栏。

 

温州首开曜成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商务办公)

楼盘名称:沁心园(五期)                           单位:元、㎡、元/㎡    

幢号

室号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

单价(毛坯)

总价(毛坯)

14

1801

292.72

200.015

92.707

22130.22

6477959

14

1701

292.72

200.015

92.707

22274.34

6520145

14

1601

292.72

200.015

92.707

21424.34

6271333

14

1501

292.72

200.015

92.707

20919.47

6123547

14

1401

292.72

200.015

92.707

19979.21

5848315

14

1301

292.72

200.015

92.707

19593.92

5735532

14

1201

292.72

200.015

92.707

20777.18

6081895

14

1101

292.72

200.015

92.707

20380.12

5965668

14

1001

292.72

200.015

92.707

20041.79

5866632

14

901

292.72

200.015

92.707

19627.08

5745240

14

801

292.72

200.015

92.707

19212.38

5623847

14

701

292.72

200.015

92.707

18797.67

5502454

14

601

292.72

200.015

92.707

18549.49

5429808

14

501

292.72

200.015

92.707

17673.02

5173247

14

401

292.89

200.055

92.838

15043.61

4406124

14

301

293.06

200.095

92.969

16358.32

4793968

14

1802

292.72

200.015

92.707

19014.71

5565985

14

1702

292.72

200.015

92.707

19164.71

5609893

14

1602

292.72

200.015

92.707

18308.82

5359359

14

1502

292.72

200.015

92.707

17974.54

5261508

14

1402

292.72

200.015

92.707

17075.45

4998325

14

1302

292.72

200.015

92.707

16719.56

4894151

14

1202

292.72

200.015

92.707

17767.54

5200914

14

1102

292.72

200.015

92.707

17399.89

5093296

14

1002

292.72

200.015

92.707

17079.21

4999427

14

902

292.72

200.015

92.707

16693.92

4886644

14

802

292.72

200.015

92.707

16308.62

4773860

14

702

292.72

200.015

92.707

15923.33

4661076

14

602

292.72

200.015

92.707

15669.27

4586709

14

502

292.72

200.015

92.707

14851.62

4347367

14

402

292.89

200.055

92.838

12516.33

3665908

14

302

293.06

200.095

92.969

12516.33

3668035

14

202

323.81

210.2848

113.523

11698.68

378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