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大厦现售方案
一、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该项目经乐清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命名为“柳青大厦”,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201号。
2、该项目为国有出让土地获得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乐证国用(2010)第44-4871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4982.66平方米,用途为商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2010年7月6日至2080年7月5日止,商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2010年7月6日至2050年7月5日止,无抵押。
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521.44平方米,总幢数为2幢,住宅200套面积为:19535.7平方米;商业6套面积为:3050.47平方米。前期物业采用协议选聘方法委托浙江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该项目绿地率29.5%,建筑密度40.7%,容积率4.67。
三、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4月26日已取得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
四、现售商品房装修情况:毛坯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代建的“柳青大厦”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克良 联系电话:18606657711
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 张瑾 联系电话:13588006193
施工单位: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瑜 联系电话:17706779927
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连云 联系电话:13758488591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房屋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乐清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所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限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房屋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主体承担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1、物业管理用房共205.42平方米,坐落2幢104室;
2、变电所共332.93平方米,坐落1幢103室;
3、消控中心共48.6平方米,坐落2幢103室;
4、在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配套用房(变电所与消控中心)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七、现售商品房情况:
1、1幢可销售面积:住宅:9761.42㎡,100套;商业:1491.27㎡,3套。2幢可销售面积:住宅:9774.28㎡,100套;商业:1559.2㎡,3套。
2、本项目商品房建筑为毛坯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3、本项目现售备案证号: 乐清房现备字2024第00032号 。
八、商品房现售价格、付款方式及优惠情况:
1、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详见公示)。
2、本次销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3、优惠情况:住宅:本村人享受12.32%折扣(即销售总价*87.68%)。外村人无折扣;商业:本村人与外村人均无折扣。
九、销售办法:
本项目商品房属于柳市镇后西垟村村民集资建房项目,建设资金由代建户自筹,所建商品房归代建户所有。故采取由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后西垟村村民委员会组织代建户摸文(抓阄)分配,不对外公开销售。
1、开盘时间: 2024年5月6日。
2、销售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