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星耀湾(四期)商品房项目已于2024年3月 26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平阳瑞兴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星耀湾(四期)预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萧江镇四大屋D13-2地块,经平阳县地名办审批,同意命名为“星耀湾”,项目位于 平阳县萧江镇四大屋D13-2地块 。
2、本项目于2021年7月 21日办理浙(2021)第0002452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权利人为平阳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40283㎡,属国有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本项目由14幢高层建筑和1幢低层组成。高层分别为第1幢、第2幢、第3幢、第4幢、第5幢、第6幢、第7幢、第8幢、第9幢、第10幢、第11幢、第12幢、第13幢、第15幢,低层第14幢为小区出入大门。安置用房为第4幢,第5幢、第15幢 。保障性住房位于6幢102室、202室、302室。
根据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记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283㎡,总建筑面积约119836㎡(未包括架空层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约 92650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91039㎡,物业用房约649㎡,变配电房约541㎡,消控室约35㎡,养老服务用房约300㎡,公共文化设施约86㎡)。另地下建筑面积约27186㎡。地块容积率为2.3,绿地率约30%。本项目住宅总套数709套 。
4、本项目于 2021 年 10月19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104008号,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9836 ㎡。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6202111110101。
5、我司已与浙江中都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平阳县住建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星耀湾》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星耀湾四期可预售许可范围包括4#.5#.15# 共3幢住宅, 预售面积为30005.32㎡。预售商品房项目由平阳县测绘大队测绘,建筑面积实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实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2、本项目已结顶,根据平阳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星耀湾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资金投入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25%。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整体交付使用。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四、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
2、 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五、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我公司承诺依照《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星耀湾”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
(二)星耀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监管银行是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是: 801000120196888888,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账户名: 平阳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耀湾监管专户 。根据商品房预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我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已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已提交给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六、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平阳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的房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16号
联系人: 张弛 联系电话:13958807094
设计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16号
联系人: 尤迪波 联系电话:13506656566
施工单位: 浙江瑞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万松大厦7楼
联系人: 凌育椿 联系电话:13396992152
监理单位: 浙江中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万松大厦14楼
联系人: 段高居 联系电话:18536822181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 2 %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65%标准;
(二)节能措施:根据国家和温州的相关规定,住宅外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无机内保温砂浆,住宅屋面为挤塑聚苯板保温,门窗型材采用铝合金窗框,窗玻璃为中空玻璃。
八、公开预售办法
预售时间:2024年3月30日早上9:00
预售方式: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回购。
浙平阳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