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昊禧广场(二期)商品房项目已于2024年3月13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昊禧广场预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昊禧中央广场项目(推广名),经平阳县地名办审批,同意命名B41地块名为“昊禧广场”,项目位于 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KYCD-06地块B41地块 。

2、本项目于2020年4月 28日办理浙(2020)第000990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权利人为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91479㎡,属国有出让,其中B41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旅馆、零售用地,使用期限至2060 年 4月26日。

3、本项目分别由4幢高层组成,根据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记载,总建筑面积115777.11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91700.00平方米,其中:酒店30634.07平方米(含酒店建筑面积28936.60平方米,动吧建筑面积1239.93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81.54平方米,消控室8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44852.19平方米(含2#3#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4565.28平方米,4#办公建筑面积19787.90平方米,配电房364.21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34.80平方米);商业面积16213.74平方米(含商业面积16000.31平方米,配电室面积124.73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48.70平方米,消控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77.11平方米。

4、本项目于 2020 年  6月2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001013号,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91700  平方米,另地下室 24077.11平方米。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6202005290601。

5、本项目已与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昊禧广场》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商务办公2.9元/㎡•月(公共能耗费按照0.5元/月·平方米另行预收,按实分摊),商业3.5元/㎡·月,地下汽车泊位管理费60元/辆·月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昊禧广场可预售许可范围包括4# 共1幢商务办公, 预售面积为19983.87平方米。

预售商品房项目由平阳县测绘大队测绘,建筑面积实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实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2、本项目已竣工,根据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昊禧广场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资金投入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25%。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整体交付使用。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四、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

2、 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五、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我公司承诺依照《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昊禧广场”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

(二)昊禧广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监管银行是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是: 802000120190058866,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账户名: 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昊禧广场资金监管专户 。根据商品房预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我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已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已提交给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六、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的房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公司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89号

联系人:  吕元林                    联系电话:13575410707                             

设计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16号

联系人:   谢文俊                 联系电话:13587876861                           

施工单位:    瑞安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东山街道滨江大道1306号6楼

联系人:  朱青青                   联系电话:13736905042                            

监理单位:    平阳县瓯南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蒙垟村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谢秀春                      联系电话:15067867376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 2 %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参照标准:执行节能65%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5

(二)节能措施:屋面、外墙、外窗。

八、公开预售办法

预售时间:2024年3月18日早上9:00

预售方式: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回购。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严格按照相关购房政策执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相关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人在认购时应当提供家庭成员证明(如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4#办公楼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KYCD-06地块B23、B41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内容执行。

4、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昊禧中央广场售楼处

5、纠纷处理机制:为预防因申购人不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所产生的商品房销售纠纷,每位申购人将领取一份《昊禧广场开盘申购须知》,《昊禧广场开盘申购须知》将明确告知申购人相关购房实名制、按揭贷款规定等内容。同时,我公司将在销售现场张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价格备案证明、商品房明码标价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材料。若发生销售纠纷,首先由买卖双方依据事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订协议书》(若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在销售中存在的分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当事双方可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参与本活动视为同意以上规则。

浙江昊禧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