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峰阁现房销售方案
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江峰阁项目于2023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于2023年9月22日已取得该项目的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并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价检备(2023)140号,现按《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将房源在网上公示销售,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特制方案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 月 11 日-- 2023年10 月13 日
二、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10月 14 日上午9:30-12:00
三、公开销售时间:2023年 10 月 15 日上午9:30准时公开销售。
四、公开销售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桃三路江峰阁项目7号地块物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7-88886886
五、公开销售方式:采取公开摇号方式
六、公开销售程序:
1、2023年10 月 15 日早上8: 00—9:20时为进场时间,9:30准时截止进场。进场入场时申购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诚意金报名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盘现场。每份报名确认单限2人进场。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逾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摇号。
2、电脑摇号及选房认购:
电脑摇号:入场结束后进行电脑摇号,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摇出10人,10人一组,一直到1套住宅,1套商业售罄或报名人数号摇完为止,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实际房屋套数为准。按摇号方法产生先后顺序;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申购人连续3次叫号无人应答,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选房权利。
认购定位: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签单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待区,按照摇号先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认购,先选先得。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住房。申购人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
3、选房认购:
申购人线下确定房源后,申购人根据预选认购订单信息缴纳人本人名下【20万元/套(住宅)】认购定金,我司将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录入《认购定位单》。如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或未完成定金缴纳,则视为自动放弃买房资格。注1:本次选房每个申购人只能选购一套房屋,选房成功后不可变更或退房,不得更名)
申购人需按照江峰阁《商品房预定协议》约定时间内,将该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存入资金监管银行账户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若申购方逾期或存入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江峰阁《商品房预定协议》执行,违约责任处理后,双方签订的江峰阁《商品房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并失效。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选房、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二)本次商品房现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
(三)销售过程接受市监、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四)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江峰阁》项目7#楼一层进行销售。
注:该楼盘可售房源价格及优惠幅度如有变动,详见销售系统公告栏。本现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现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5、现售商品房为毛坯。
七、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详表附后)。
2、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八、住宅优惠方案: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本次商品房销售的付款方式:按揭或一次性付款。
3、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在江峰阁项目7#楼一层进行销售。
4、本销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公开销售现场公布。
楼盘名称: 江峰阁(现售)
幢号 | 单元 | 室号 | 层高 | 户 型 | 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公摊建筑面积 | 计价单位 | 销售单价(毛坯) | 房屋总价(毛坯) | 销售状态 | 备 注 |
4 | - | 501 | 3.90 | 单 间 | 348.45 | 244.03 | 104.42 | 元/㎡ | 18448 | 6428273 | 未售 | 商铺 |
25 | - | 103 | 3.60 | 三房两厅一卫 | 240.65 | 231.79 | 8.86 | 元/㎡ | 49364 | 11879552 | 未售 | 住宅 |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