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六和苑》(一期)商品房项目预售申请已于2023年9月5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六和苑(一期)预售方案
一、制订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公司开发建设的瓯江口一期E-14-05地块项目坐落于温州瓯江口新区瓯江口大道与雁辉路交叉口西北侧,经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取名为《六和苑》。
2.我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分别于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合同编号为:3303032022A21809、3303032022A21809-1号。2023年7月18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60497号。宗地总面积40725.29平方米。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该地块无抵押。
有关约定如下:
2.1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49277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建筑面积≤14783平方米(含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温瓯集规划条件〔2022〕15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2(1)地块内设置一处基层社区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2)地块内设置一处社区医疗卫生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3)地块内设置一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块需设置的公建设施不得设置在地下,详见《规划条件》(温瓯集规划条件〔2022〕15号)中公建设施、市政与竖向部分,并在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海经区管委会。
2.3地块内配建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块竣工验收后,菜市场地上建筑面积由海经区管委会以7500元/平方米价格筹集,筹集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菜市场用地性质为出让,不可分割,可整体转让。
2.4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本地块地下空间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竣工后,人防独立区域及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海经区管委会或指定的国资公司,具体规划建设、产权登记、使用管理等要求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2.5本地块按二星级及以上绿建标准设计,装配式建筑按50%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执行,受让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全装修销售,如实施全装修销售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26号)、《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46号文件)执行。
2.6本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可分割转让,其中3层及3层以上建筑面积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
2.7地块低层联排建筑总用地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占比,以及联排建筑基底面积(含独立围合庭院)与建筑总基底占比不做限制。
3、项目概况:据温州市中融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测),《六和苑》(瓯江口一期E-14-05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地上建筑面积41973.13㎡,分别是住宅:35413.58㎡;物业用房:623.90㎡;消防控制室:28.08㎡;开闭所:69.58㎡;公共负荷间:22.16㎡;配电间:292.29㎡,5G机房:25㎡;垃圾房:48.10㎡;公共文化设施用房:60.05㎡;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51.13㎡;老年服务中心:1738.76㎡;社区医疗卫生站:153.54㎡;室内体育健身:140.06㎡;基层社区用房:873.72㎡;净菜市场:2013.43㎡;入户大堂:62.31㎡;架空连廊:16.08 ㎡;尾气井:40.48 ㎡;封闭空间:0.88 ㎡;地下总面积40394.34㎡(人防区域:4104.92㎡)。
4、本项目容积率:容积率:1.03,绿地率:30.1%。
5、我司已与浙江绿城管理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六和苑》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6、于2023年3月14日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05202320007号。建设规模:82565.68㎡。
于2023年4月6日取得项目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01202304060301,建设规模5218.15㎡。项目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01202304060201,建设规模77347.53㎡。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将在2023年11月主体全部结顶,预计于2025年7月竣工,2025年11月交付,具体以实际为准。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已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此次预售楼幢工程进度均已达到±0.00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本次预售《六和苑》范围如下(依照地名办标注):2幢、3幢、5幢、6幢、9幢、10幢、11幢,建筑面积20173.08㎡,住宅79套;本次商品房为毛坯交付,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标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预售商品房均为毛坯交付,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外墙:大面积干挂石材、铝板,局部涂料;
(2)电梯:无;
(3)窗户:外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4)管道:UPVC。
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
(一)物业用房:位于4幢一层、二层和14幢五层,面积623.90㎡;
(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位于14幢三层,面积351.13㎡;
(三)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位于14幢一层,面积60.05㎡;
(四)5G机房:位于14幢屋面,面积25㎡;
(五)开闭所:位于14幢一层,面积69.58㎡;
(六)消防控制室面积:位于14幢一层,面积28.08㎡;
(七)配电房:位于4幢一层,14幢二层,面积292.29㎡;
(八)垃圾房:位于14幢一层;面积48.10㎡;
(九)室内体育健身:位于14幢五层,面积140.06㎡;
(十)基层社区用房:位于14幢六层,面积873.72㎡;
(十一)公共负荷间:位于4幢、14幢二层,面积22.16㎡;
(十二)老年服务中心:位于14幢四、五层,面积1738.76㎡;
(十三)社区医疗卫生站:位于14幢一层,面积153.54㎡;
(十四)净菜市场:位于14幢一~三层,面积2013.43㎡;
(十五)入户大堂:位于4幢一层,面积62.31㎡;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优惠方案:
住宅优惠方案:
优惠1:参加项目VIP验资办理活动,享受总房款1%优惠;
优惠2:参加项目诚意金报名活动,享受总房款1%优惠;
优惠3: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揭材料授理齐全,享受总房款1%优惠;
优惠4:首付比例至50%,享受总房款1%优惠;
优惠5:一次性付款,享受总房款3%优惠;
优惠6:当前已购买绿城房产价值1000万,享受总房款1%;
优惠7:当前已购买绿城房产价值2000万,享受总房款2%;
优惠8:当前已购买绿城房产价值3000万,享受总房款3%
备注:
①以上优惠4、优惠5不能同时叠加;
②房票客户不可享受优惠4、优惠5;
③以上优惠6、优惠7、优惠8不能同时叠加;
计算公式:优惠后总房款=毛坯备案总价*(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优惠4(如有)-优惠5(如有)-优惠6(如有)-优惠7(如有)-优惠8(如有))
商业优惠方案:无优惠
七、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1、已执行《温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签订了《温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2、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和苑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账 号:3330020210120100155740。
3、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六和苑》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金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庄胜峰 联系电话:18367782288
设计单位: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法人:张天乐 联系电话:13806856555
施工单位:温州旭晟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张丽珍 联系电话:13506661787
监理单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黄和珑 联系电话:15990758181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修期间,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维修保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房屋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宅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75%标准;
(二)节能措施: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框型材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
(三)按照《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销售现场详表公示。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1、开盘摇号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9:30
开盘选房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10:00
2、开盘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3、开盘预售方式:组织采用线上电脑公开摇号。
4、开盘预售程序:
本次开盘摇号房源核准79套住宅,开盘预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诚意报名单、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确认和签订《六和苑认购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预售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购房咨询电话:0577-59886666 咨询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2)申购报名: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至9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申购人需携带购房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领取《六和院(备案名:六和苑)购房报名确认单》客户联。(注:申购人签署《六和院(备案名:六和苑)购房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3)选房测试:2023年9月8日(下午13:30-14:30、15:00-16:00),申购人凭“签署《六和院(备案名:六和苑)购房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通过扫一扫选房系统“二维码”登录选房系统参与模拟选房或到展厅咨询。模拟选房暂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开盘认购所选为准。
(4)直播摇号:2023年9月9日上午9:30在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进行。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通过六和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直播”)直播摇号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10人,10人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10人,以实际数字为准。按摇号方法产生线上选房先后顺序并根据选房顺序进行选房。摇号结果及中签顺序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申购人签署《六和院(备案名:六和苑)购房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上。
(5)正式选房:2023年9月9日上午10:00申购人凭“签署《六和院(备案名:六和苑)购房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登录选房系统;根据摇号产生名单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第一批次摇号名单内申购人将于10:00正式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组式”选房,每组时间为2分钟,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数字为准进入选房系统。进入选房系统本次选房每个申购人只能选购一套房屋,选房成功后不可换房或退房,不得更名、增名、减名,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申购人进入系统后的10分钟,或当期所有可售房源售罄。(为加快选房准确率和速度,请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
(6)选房认购: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预认购。若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选房,则视为自动放弃买房资格;若申购人登陆选房系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7)合同签订:选房当天客户确定房源后,须缴纳相应房屋认购定金:50万,并现场确认和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若因申购人原因资金无法转为房屋认购定金的,则认购无效。申购人必须自《商品房预订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该房源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解入温州悦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和院预售资金账号,并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我公司完成网上提交工作。逾期不缴纳房款或缴款后逾期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作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执行。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如非本人购买,需携带上述实际购买人相应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
4、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房管等职能部门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5、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注:该楼盘可售房源价格及优惠幅度如有变动,详见销售系统公告栏。
咨询电话:0577-59886666
地址: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昆鹏街道雁辉路1号(绿城六和院宋韵美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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