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都楼现售方案
一、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该项目经乐清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命名为“柳都楼”,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319-327号。
2、该项目为国有出让土地获得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乐证国用(2011)第44-10205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628.35㎡,用途为商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2011年11月04日至2081年11月03日止,商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2011年11月04日至2051年11月03日止,无抵押。
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627.01㎡,总幢为1幢。住宅32套,面积5524.75㎡;商业2套,面积为1678.29㎡。前期物业采用协议选聘方法委托乐清市宏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4、该项目绿地率12.7%(不够部分补交异地绿化费),建筑密度35%,容积率2.67。
三、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3月20日已取得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
四、现售商品房装修情况:
毛坯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物业管理用房共62.74㎡,坐落一层102室。
五、(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代建的“柳都楼”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
联系人:徐克良 联系电话:18606657711
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细榜 联系电话:13588006193
施工单位:浙江中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品槐 联系电话:18967750516
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卡嘉 联系电话:13758488591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房屋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乐清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所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限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房屋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主体承担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商品房现售价格、付款方式及优惠情况:
1、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
2、我公司本次销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七、销售办法:
本项目商品房属于柳市镇后西洋村村民安置留用地项目,建设资金由代建户自筹,所建商品房归代建户所有。故采取由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后西洋村村委会组织代建户摸文(抓阀)分配,不对外公开销售。
1、开盘时间:2023年4月11日。
2、销售地址: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楼。
乐清旗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