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垟华庭现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销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温房字[2010]44号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位于文成县大峃镇下沙垟社区,项目名称:下沙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经文成地名办批准命名为“沙垟华庭”。
(二)本项目于2018 年6月7日通过国有划拨取得下沙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CB-B-02、CB-B-06、CB-B-14、B-15-B),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2021年9月
8日,权证号为浙(2021)文成县不动产权第0006924号,该土地块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文成分行。
(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179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96577.73平方米;容积率2.74;建筑密度29.39%;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9.21%。
(四)聘请浙江壹心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已向文成县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本项目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2018)浙规证03805033号,获准建设规模259894.13㎡;于2018年9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330328201809170101。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该项目已于2022年11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2年12月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四、现售商品房情况
(一)本次开盘项目以“沙垟华庭”为名,均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住宅1457套,面积合计为173448.50平方米,其他用房340间,面积合计为16719.65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标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二)实测单位为:温州地顺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实测面积及分摊按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交付标准:毛坯交付。
五、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面积数据单位均为平方米)
变电房面积为231.77,位于1,2幢112室;安保中心面积为24.74,位于1,2幢116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为84.12,位于3幢101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为66.95,位于3幢102室;消控中心面积为56.69,位于3幢104室;变电房面积为190.94,位于3幢115室;变电房面积为202.3,位于3幢126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45.73,位于3幢127室;物业管理房面积为196.57,位于4幢101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99.89,位于4幢102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33.89,位于4幢103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86.48,位于4幢104室;开闭间面积为180.17,位于5幢103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37.49,位于5幢架空;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58.68,位于7幢架空;物业经营房面积为47.13,位于8幢301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49.68,位于8幢302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57.53,位于8幢303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74.91,位于8幢304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51.44,位于8幢305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55.4,位于8幢306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74.68,位于8幢307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32.07,位于8幢308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60.17,位于8幢309室;安保中心面积为62.11,位于9幢111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118.52,位于9幢架空;消控中心面积为73.18,位于11,16幢103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94.37,位于11,16幢架空1;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101.09,位于11,16幢架空2;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56.49,位于11,16幢架空3;物业管理房面积为322.7,位于14幢101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25.15,位于14幢架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为397.86,位于15幢101室;公厕面积为69.8,位于15幢102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为68.91,位于15幢103室;物业管理房面积为83.71,位于15幢104室;社区用房面积为281.35,位于15幢201室;社区用房面积为298.67,位于15幢202室;配套用房面积为270.28,位于15幢203室;社区用房面积为114.39,位于15幢204室;开闭间面积为117.75,位于17,18幢103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188.31,位于17,18幢架空1;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155.88,位于17,18幢架空2;物业管理房面积为126.08,位于19,20幢102室;配套用房面积为41.98,位于19,20幢103室;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127.29,位于19,20幢架空1;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95.75,位于19,20幢架空2;物业管理房面积为331.32,位于22幢101室;物业经营房面积为304.3,位于22幢102室;安保中心面积为47.57,位于23幢101室;消控中心面积为47.57,位于23幢102室;生活水泵房面积为56.29,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生活水泵房;配电间面积为7.6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强电间5;弱电机房面积为8.8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弱电间5;弱电机房面积为8.8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弱电间4;配电间面积为7.6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强电间4;配电间面积为7.9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强电间3;弱电机房面积为11.91,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电视机房;弱电机房面积为22.66,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通讯机房;弱电机房面积为9.27,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弱电间3;配电间面积为7.95,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强电间2;弱电机房面积为8.82,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弱电间2;配电间面积为5.14,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强电间1;弱电机房面积为10.94,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弱电间1;非机动车库面积为755.38,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自行车库4;配电房面积为195.95,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变配电房;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26.26,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自行车库3;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61.35,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自行车库2;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82.54,位于CB-B-02地块地下室自行车库1;消防器材室面积为72.1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2162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为70.99,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2161室;生活水泵房面积为71.9,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2160室;消防水泵房面积为79.94,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2159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46.13,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31室;报警阀间面积为13.23,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30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47.71,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9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79.1,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8室;报警阀间面积为14.34,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7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484.16,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6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为102.3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5室;1#专变面积为181.6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4室;报警阀间面积为22.3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3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465.75,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2室;4#公变面积为221.7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1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为12.36,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20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750.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9室;发电机房面积为242.8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8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98.7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7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456.84,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6室;报警阀间面积为10.5,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5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为32.3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4室;3#公变面积为217.85,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3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95.5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2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418.65,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1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396.14,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10室;2#公变面积为168.8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9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406.07,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8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264.9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7室;电视机房面积为21.32,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6室;弱电机房面积为29.3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5室;1#公变面积为221.27,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4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261.24,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3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为43.85,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2室;非机动车库面积为287.88,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01室;弱电间面积为10.77,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24室;生活水泵房面积为65.41,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23室;弱电间面积为7.17,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22室;弱电间面积为10.66,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21室;电视机房面积为24.19,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20室;通讯机房面积为19.01,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19室;弱电间面积为12.21,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18室;弱电间面积为22.31,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04室;报警阀间面积为12.67,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102室;158间工具间共计2130.09平方米,位于CB-B-06地块地下室;15间工具间共计316.86平方米,位于CB-B-14地块地下室
六、现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向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付款方式:本次销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七、商业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1、本企业对开发建设的沙垟华庭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2、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勘察: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2)设计: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施工: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监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已一次性向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限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按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八、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5)。
(二)节能措施:屋面、外墙(不透明)保温隔热措施。
九、商品房公开现售办法
(一)公开现售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正;
(二)公开现售地点:文成县大峃镇体育馆;
(三)公开现售方式:由本公司自行组织销售,现场采用排号登记先后顺序的选房方式;
(四)公开现售程序:
1、现售地点:文成县大峃镇体育馆。
2、现售电话:0577-59010082
3、申购报名及开盘入场:定于本方案开盘当日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开始,需携带购房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文成县大峃镇体育馆办理报名登记,领取认购单。
4、开始选房:入场结束后,按排号登记顺序选房,每5个号为一组方式进行,按顺序叫到号人员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客户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房源,认购按每组时间为3分钟。若现场选房号产生的客户信息连续3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自动放弃其选房资格,轮到下一组客户选房;
5、合同签定:客户现场定购房源需支付定金并签定《商品房预定协议》,定购后客户逾期未付首付款或付款后不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客户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按《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将甲乙双方已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撤消,原选房号重新上网公开销售。
十、其他
本项目为安居保障性住宅项目,房源优先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安置户,剩余房源才公开销售。
文成县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