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景园(二期)商品房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5〕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局审核批准取名的《天和景园》商品房项目,位于龙港市象北片区人民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出让地块,于2021年1月13日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号为浙(2021)龙港市不动产权第000060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5931.7㎡(不含划拨11734㎡),用途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项目未售房源作为在建工程抵押已抵押给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金额24000万元,贷款金额为2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8个月7天(2021年4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项目预测总建筑面积125791.64㎡,地上计容预测建筑面积为94164.2㎡(其中可售住宅面积62313.62㎡,共572套;代建住宅面积29033.92㎡,共276套;商业面积1145.05㎡,共18套;物业用房面积668.51㎡,配电房面积422.57㎡,消控室面积47.71㎡,居家养老用房面积196.7㎡,垃圾房面积14.68㎡,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02.67㎡,开闭所75.77㎡,地下室井道93.05㎡,门卫及收发室面积49.95m2),其中架空层面积3805.99㎡,地下室面积31627.44㎡。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项目总幢数为10幢,可售住宅分别为第1幢、第2幢、第3幢、第8幢、第9幢、第10幢,第7幢为可售商业、物业用房,代建幢数分别为第4幢、第5幢、第6幢。 本次申请预售第8、10幢,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18635.3㎡,共176套。 8幢住宅:8059.8㎡,共76套 10幢住宅:10575.5㎡,共100套 (四)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35%。 (五)前期物业管理已与浙江壹加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于2021年8月6日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协议书。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见附件)于 2021年10月13日已在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龙市监【2021】合备字第1-1-7号 。 (七)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832020001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25791.64㎡(其中计容面积94164.2㎡、架空层面积3805.99㎡、地下室不计容面积31627.44㎡)。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8320201223010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25791.64㎡(其中计容面积94164.2㎡、架空层面积3805.99㎡、地下室不计容面积31627.44㎡)。公司于 2021年2月2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30383202100002 ,用地面积25931.7㎡。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工程于2020年12月开工,预计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开始交房。 (二)交房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超过工程总投资25%以上,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项目于2022年10月14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龙售许字(2022)第0018号,批准预售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18635.3㎡,共176套。 (三)该项目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单位为苍南县测绘院。总建筑面积125791.6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94164.2㎡(其中可售住宅面积62313.62㎡、代建住宅面积29033.92);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部位、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四)预售商品房为毛坯。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共预测建筑面积668.51㎡(最终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位于7幢115室楼西面沿街裙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预测建筑面积196.70㎡(最终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位于5幢102室。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已经由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明码标价价目表见附件。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开盘促销方案。 1、优惠折扣 ①持购房VIP护照盖足2个活动章的认购客户,最高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2%的优惠; ②开盘当天成功认购的客户,可享受优惠方案1后备案房屋总价2%的优惠; ③开盘当天认购且5日内付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可享受优惠方案2后备案房屋总价2%的优惠; ④持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VIP银卡的客户,可享受优惠方案1、2、3后备案房屋总价1%的优惠;持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VIP金卡的客户,可享受优惠方案1、2、3后备案房屋总价2%的优惠;此两项优惠不可同时享受; 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日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可在享受优惠方案1、2、3、4后备案房屋总价2%的优惠。 2、说明 ①购房VIP护照:持本人身份证至天和景园售楼处即可办理;共2个活动章:参加2021年5月1日购房VIP护照办理,即可在购房VIP护照上盖章(可享受房屋总价1%的优惠);参加2021年10月1日现场展厅开放活动,即可在购房VIP护照上盖章(可享受房屋总价1%的优惠); ②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卡办理条件:直接从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过商品房2套及以上(以购房凭证为准,不包括二手房),即可办理;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金卡办理条件:直接从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过商品房6套及以上(以购房凭证为准,不包括二手房),即可办理; ③计算公式: ⑴签约房屋总价=备案房屋总价*[1-优惠1(若有)-优惠2(若有)-优惠3(若有)-优惠4(若有)-优惠5(若有)]; ⑶购房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方案,但最高优惠折扣不超过10%; ⑷优惠折扣起止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一)该商品房预售款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帐号情况 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 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天和景园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开户帐号 201000279263137 本公司于2021 年9月30日与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预售款使用监管协议。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当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龙港市象北区块控规D03-03地块天和景园(第8、10幢))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113号 联系人:吴寿明 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100号生产综合楼 联系人: 陈光东 施工单位: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 联系人:熊昱栋 监理单位: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648弄6号 联系人: 李法志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二)节能措施: 外墙保温 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Ⅰ型, 屋面保温 挤塑聚苯板(XPS) ,门窗为断桥铝合金门窗,窗玻璃为中空玻璃。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一)公开预售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 (二)公开预售地址: 天和景园售楼处(龙港市人民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公开预售方式:由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销售,原则上采用线上销售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开盘销售,统一一次性自主选房),若报名人数少于预售套数的,采用排队选房方式,按排队入场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三)公开预售程序: 1、申购咨询: ⑴咨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2022年10月19日(9:00-17:00) ⑵咨询方式:天和景园售楼处咨询热线、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咨询 ⑶线上选房教程:“线上选房操作指引”长图推送、银和房地产微信公众号“线上选房操作指引”公示 ⑷咨询热线:0577-82219999 ⑸咨询地址:天和景园售楼处(龙港市人民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2、申购报名: ⑴申购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9日(9:00—17:00) ⑵申购报名联系电话:0577-82219999 ⑶申购报名地址:天和景园售楼处(龙港市人民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⑷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人本人到达售楼处签署《天和景园(第8、10幢)申购报名确认单》、《天和景园(第8、10幢)开盘须知》,提交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应资料,并现场缴纳报名诚意金人民币10万元作为线上选房的履约保证。(注:申购人签署《天和景园(第8、10幢)申购报名确认单》、《天和景园(第8、10幢)开盘须知》时确认的身份证号作为选房注册账号、手机号码所收到的验证码信息作为账号动态密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选房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⑸选房测试: 申购人凭签署《天和景园(第8、10幢)申购报名确认单》、《天和景园(第8、10幢)开盘须知》时确认的身份证号作为选房注册账号、手机号码所收到的验证码信息作为账号动态密码,通过银和房地产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选房”,登录选房系统参与模拟选房或到展厅咨询。2022年10月18日晚上19:30-20:00、2022年10月19日上午9:30-10:00、2022年10月19日下午14:30-15:00将进行三次开盘测试(系统提前1小时开放登录),如发现问题或有操作疑问请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15:30前反馈我公司,我公司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解决答疑。如2022年10月19日下午15:30前无问题反馈,则视为选房系统运行正常,申购人对该选房系统无异议。拟选房号仅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不作为申购人选定房号,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开盘认购所选房号为准。 ⑹正式选房: ① 线上开盘入场: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开始通过银和房地产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选房”进入线上选房系统准备选房,用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操作选房,均视为本人操作或已取得本人合法授权线上全程选房。 ② 选房认购: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线上选房开始,统一一次性自主选房,先选先得,申购人在30分钟内按选房流程完成线上选房,时间结束则系统自动关闭。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及生成认购订单二维码,并会向其登录时手机号码发送一条“成功认购”短信,申购者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成功认购后,申购人本人名下人民币10万元诚意金将自动转为房屋认购定金。 注:若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选房,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若申购人登陆选房系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⑺合同签订: 选房成功后,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于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5日前至天和景园售楼处,将该房源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转入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转入房款或转入房款后逾期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所认购房源,开发商有权直接将相应房源另行出售,相应的定金由开发商没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申购人从申购报名开始到线上选房、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和限购措施,若政府颁布新的政策,以新的政策为准,申购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一切责任由申购人承担。 3、客户在申购报名同时必须了解《天和景园开盘须知》内容并签署《天和景园(第8、10幢)申购报名确认单》。 4、本次开盘预售的商品住房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按揭。 5、销售过程接受龙港自规局、市监局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6、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为天和景园售楼处(龙港市人民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销售方式:现场自行公开销售。 7、本次商品房预售开盘从申购报名开始到线上选房、认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如不能到场的,其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代理方可有效。 8、如申购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办理本次商品房预售开盘从申购报名开始到线上选房、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再到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监护证明(法定监护人与申购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监护证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成年申购人必须一次性付款。 本预售方案将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预售现场公布,并在咨询、报名现场公布。本公司郑重承诺开盘销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如果因本公司操作不当或未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起的纠纷、社会及法律后果、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