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开发的漫悦湾(六期)商品房项目已于2022年5月18日领取预售许可证,现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我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将本项目预售方案进行公布,并为本方案所涉内容真实有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2 年5月18日 漫悦湾(六期)商品房预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漫悦湾项目,经平阳县地名办审批,同意命名E04地块名为“漫悦湾”,项目位于 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E04地块 。 2、本项目于2020年5月 6 日办理平国用(2020)第001036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记载:权利人为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59204㎡,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批发零售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该项目土地已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抵押金额为85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抵押证号为浙(2020)不动产证明第0020624号,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预售。 3、本项目分别由 10幢高层住宅组成,根据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记载,总建筑面积 18761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42477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1037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 286 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175 平方米,消控中心、广电、监控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开闭所/配电房建筑面积 765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7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600 平方米。 4、本项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2002006号,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48010 平方米,另地下室 39600 平方米。于 2020 年 07 月 16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30326202007160201,合同价格29992万元,后因该项目为提升建设质量和小区品质,于2022年4月更换总包,故注销原施工许可证,重新于2022年4月15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证编号为330326202204150101,合同价格为53055.6548万元。 5、本项目已与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高层住宅2.0元/㎡•月(公共能耗费按照0.6元/月•平方米另行预收,按实分摊),商业3.5元/㎡•月,地下汽车泊位管理费60元/辆•月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表 矿渣回填:已经完成 基坑围护桩施工:已经完成 工程桩基施工:已经完成 基坑土方开挖:已经完成 地下室底板及顶板:已经完成 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已经完成 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已经完成 门窗施工:已经完成 主体二级结构粉刷施工:计划从2021年11月1日-2022年7月30日完成 外墙涂料:计划从2022年3月30日-2022年7月30日完成 室外安装工程:计划从2022年3月30日-2022年7月30日完成 园林景观:计划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0日完成 专项综合验收:计划从2023年2月30日-2023年3月15日完成 收尾清理:计划从2023年2月30日-2023年3月30日完成 竣工验收:计划从2023年2月30日-2023年3月30日完成 物业移交及交房:计划从2023年2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完成 四、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漫悦湾(六期)预售许可范围包括1#、10#、11#共 3幢全部商品住宅429套以及1#、2#、3#共 3幢,商业48套(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总平,商业面积为3000㎡。经平阳县测绘大队预测,该项目预测商业面积为3085.27㎡,超出审定的可售总面积85.27㎡,现根据相关政策,将限制销售超出面积部分的房源:2-107,91.56㎡。待面积实测后销售)预售面积为 住宅42116.93、商业2993.71 平方米。 预售商品房项目由平阳县测绘大队测绘,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预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2、本项目尚在施工,根据 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出具的证明,漫悦湾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资金投入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 25 %。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整体交付使用。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的名称、部位(坐落)和建筑面积(可以附表)。按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图指标,项目内部配电房及开闭所面积为685㎡,坐落于1号配电房、2号配电房内,物业用房面积为1037㎡,分别位于1#一层、2#一层、二层内。社区配套养老用房面积为286㎡,位于1#一层。公共文化用房面积175㎡,位于2#一层内。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住宅均价为 9861.88 元/平方米,商业均价为 16843.20 元/平方米。(商业部分由房开自行定价,无需备案。各套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详见附件)。 2、价格调整:预售价格按照温州市政府〔2010〕6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要求。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控,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1个月内浮动幅度不能超过5%。1个月后需要调整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按规定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公示。 3、住宅房源优惠折扣条件: 优惠方案: 优惠1:关注中南漫悦湾公众号,成功认购后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 优惠2:当天成功认购,可享受总房款2%优惠; 优惠3:首付比例达到30%以上,享受总房款1%优惠; 首付比例达到50%以上,享受总房款2%优惠; 一次性付款,享受总房款3%优惠; 优惠4:认购后7天内签约,享受总房款1%优惠; 认购后3天内签约,享受总房款2%优惠; 认购当天即签约,享受总房款3%优惠; 特别提示: 1、享受上述所有优惠均基于购房客户按照《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时支付房款,否则将被取消优惠; 2、以上优惠1、优惠2可累计,优惠3和优惠4每项优惠中根据不同情况享受折扣不可累计; 3、以上优惠计算公式: 实际购房总价=备案总价*{1- [{优惠1(若有)+优惠2(若有)+优惠3(若有)+优惠4(若有)]} 七、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我公司承诺依照《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漫悦湾”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 (二)漫悦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监管银行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是: 632241524, 开户行:民生银行温州平阳支行,账户名: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漫悦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根据商品房预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算工程款为68655.65 万元、监管份额为 130%、预计监管金额为 89252.35 万元) (三)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浙江建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已提交给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的房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 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江路110号5楼 联系人: 冯剑青 联系电话:13736628089 设计单位: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公司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398号瑞基大楼7楼 联系人: 孙章 联系电话:13957753670 施工单位: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188号 联系人: 吕伟伟 联系电话:13063608884 监理单位: 浙江建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江路110号5楼 联系人: 王金安 联系电话: 13736962713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 2 %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参照标准:执行节能65%标准。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5 (二)节能措施:屋面、外墙、外窗。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开盘)办法 1、公开预售时间:2022年 5 月 22 日上午 9:00 2、公开预售地点:中南•漫悦湾营销中心 3、公开预售方式:电脑线上公开摇号 4、公开预售范围: 1#、10#、11#共 3幢商品住宅 429套,1#、2#、3#共 3幢商业48套。 5、展示中心:中南漫悦湾售楼处,咨询电话:0577-58887666 九、公开预售程序: 1、公示咨询: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2021年5月 21日(9:00—17:00); 咨询地点:中南漫悦湾售楼处 咨询电话:0577-58887666 2、申购报名。报名登记时间定于2022 年5月19日- -2022年5月21日(9:00—17:00)。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南漫悦湾售楼处办理征信查询并填写报名表,并于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到中南漫悦湾售楼处进行申购报名登记确认。 3、电脑摇号具体步骤如下: (1)开盘入场。开盘时间定于2022年5月 22 日上午9:00在售楼部展厅空场进行电脑摇号并全程录像 (2)电脑摇号。开始进行电脑摇号,电脑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10人,10人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摇号结果将在线上进行公式) (3)认购定位。摇号产生的申购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待区,进场后同时进行选房,先选先得。各申购人须在3分钟内进行选房认购,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选房,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本公司工作人员。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之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房源。 4、合同签订:当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需先将指定银行卡卡内人民币 5 万元/套诚意金交予本公司工作人员转为该房源购房款,现场录入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认购定位单》,并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若因申购人原因导致诚意金存单无法转为该房源购房款的,则认购无效。《商品房预订协议书》签订后,申购人必须自《商品房预订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源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房款剩余房款打入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解入房款或解入款后逾期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申购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执行。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严格按照相关购房政策执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相关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人在认购时应当提供家庭成员证明(如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组合按揭贷款。 4、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中南漫悦湾售楼处 5、纠纷处理机制:为预防因申购人不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所产生的商品房销售纠纷,每位申购人将领取一份《中南漫悦湾开盘申购须知》,《中南漫悦湾售楼处开盘申购须知》将明确告知申购人相关购房实名制、按揭贷款规定等内容。同时,我公司将在销售现场张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价格备案证明、商品房明码标价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材料。若发生销售纠纷,首先由买卖双方依据事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订协议书》(若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在销售中存在的分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当事双方可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安全责任:本公司承诺对销售现场秩序安全负责,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销售现场秩序安全,请各申购人及相关人员自觉服从销售秩序管理不得扰乱销售现场秩序。 7、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 8、参与本活动视为同意以上规则。
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