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大厦现售方案
一、 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23号)及《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房字〔2011〕30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性投资安置房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鳌江镇总部经济园A01地块项目(推广名:益成财富公馆大厦),经平阳县地名办批准命名为“财富大厦”,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总部经济园A01地块。
(二)益成财富公馆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总部经济园A01地块,证书记载:权利人为温州益成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4484㎡,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期限至2053年10月15日。 (三)面积分布情况:总建筑面积为:17300.86㎡,地上建筑面积14202.86㎡,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2780.1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32.08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0.24㎡,消控室面积45.43㎡,配电房面积85㎡)。
(四)本项目容积率4.4,绿地率20%。
(五)本项目已于2019年7月4日与平阳县益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高层办公每平方米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米3.0元/月,地下车位管理费每个60元/月。)
(六)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0326201802025号,获准建设17300.86㎡,另不计容积率地下室建筑面积3098㎡。于2018年12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330326201812170101,合同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
三、现售商品房情况说明
(一)本次现售情况如下:财富大厦现售包括1806室、1807室、1808。
(二)现售商品房项目由平阳县测绘大队测绘,实测面积为:1806室 81.37㎡,1807室80.81㎡,1808室132.34㎡。
(三)本项目已交付,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
(四)本项目现售商品房均为毛坯房。
四、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本企业对开发建设的财富公馆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联系人:王怀波
设计单位: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波
施工单位: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 联系人:彭东东
监理单位:河南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聚威
(二)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房屋质量保修方式: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维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平阳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限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房屋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房屋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50%标准;
(二)节能措施:保温屋面;保温外墙;门窗中空门窗;通风措施为利用建筑设计产生的通风功能进行。
六、商品房公开现售
1、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4日( 9:00-- 17 :00)
2、开盘时间:2022年1月16日8:30
3、咨询及申购地址:鳌江镇益成路6号
5、现售房源:1806、1807、1808室
6、咨询热线:0577-63096666
7、销售方式:现场公开摇号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申购人从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再到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和限购措施,若政府颁布新的政策,以新的政策为准,申购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一切责任由申购人承担。
3、本次商品住房现售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
4、销售过程接受住建、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5、认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如不能到场的,其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代理方可有效。
6、如申购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办理本次商品房预售开盘从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再到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监护证明(法定监护人与申购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监护证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成年申购人必须一次性付款。
7、本现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现售现场公布。
八、财富大厦现售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序号 | 房号 | 面积 | 单价 | 总价 |
1 | 1806 | 81.37 | 6992 | 568939.04 |
2 | 1807 | 80.81 | 7025.9 | 567762.979 |
3 | 1808 | 132.34 | 7161.16 | 947707.9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