氡泉别院二期(B12、B13幢)预售方案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政办﹝2006﹞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泰顺雅阳文旅小镇项目(暂)(南区)座落于温州市泰顺县雅阳镇白巢村、和平村、中村村、埠下村,经温州市泰顺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命名为《氡泉别院》。
(二)我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分别竞得温州市泰顺县雅阳镇A-16-01、A-16-02、C-01、C-02-1、C-02-2、C-02-3、C-02-4、C-03、C-04-1、C-04-2等十个地块。于2020年5月6日签订A-16-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3292020A21014),于2020年7月3日办理了A-16-02地块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20)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2839号),该地块总面积431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本项目中A-16-02地块的设计条件有关约定:
2.1建筑退让:建筑按照《泰顺雅阳文旅小镇项目(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要求进行退让,并应满足《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建筑间距:应满足《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3交通出入口方位:应满足《泰顺雅阳文旅小镇项目(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要求,并与周边地形、规划道路做好衔接。
2.4竖向设计:按《泰顺雅阳文旅小镇项目(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要求,边坡纳入建设用地范围线内,与周边地形、规划道路协调统一进行设置。
2.5日照要求:建设项目自身和对周边的日照影响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要求。
2.6风貌及色彩要求:建筑形体、色彩、立面应有泰顺地域建筑特色,并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2.7配建车位: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要求配置。
2.8综合管网等其它公用设施工程:应满足《泰顺雅阳文旅小镇项目(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要求,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规定。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2751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276962㎡,分别是住宅270461㎡;商业服务网点2775㎡;物业管理用房838㎡;物业经营用房1116㎡;开闭所、变电所、弱电机房853㎡;养老服务用房736㎡;垃圾房83㎡;消控监控室100㎡。架空层面积1689㎡,地下总建筑面积14100㎡。
(四)本项目中的A-16-02地块容积率:2.24;绿地率:30%,根据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泰顺分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单(预测),总建筑面积112162.58平方米。
(五)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交由绿城绿发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温州市泰顺县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委托管理期限自本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至本物业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六)该项目于2020年7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9202019011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27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6962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270461平方米。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A-16-02地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329202008210101,建设规模:112162.36平方米,合同价格为:45241.8万元。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预计于2021年6月前主体结构结顶,2023年10月3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手续齐全,本项目目前累计投入建设资金已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本次预售《氡泉别院》高层:住宅(依照地名办标注)B12幢(6225.88㎡,100套)、B13幢(8486.11㎡,131套),共计建筑面积14711.99㎡,住宅231套。价目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一房一价的商品房销售表。
(三)预售商品房B12、B13幢为全装修房,装修标准为18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外装饰装修部分
(1)外墙:【√涂料】;
(2)电梯:迅达;
(3)管道:高层住宅污废水立管采用U-PVC;高层雨水管采用U-PVC;
(4)窗户:断桥隔热铝合金;
2.内装饰装修部分
氡泉别院二期(B12、B13幢)室内装修标准清单
标准:1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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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房间 |
序号 |
装修内容 |
装修材料 |
品牌、级别、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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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居厅 |
1 |
地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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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墙面 |
涂料 |
多乐士、立邦、嘉宝莉、巴斯夫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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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饰面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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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顶(局部) |
石膏板 |
泰山、圣戈班、优时吉博罗、可耐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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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 |
1 |
地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
2 |
墙面 |
涂料 |
多乐士、立邦、嘉宝莉、巴斯夫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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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纸(布)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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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饰面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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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 |
木门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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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 |
1 |
地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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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局部)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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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 |
石膏板 |
泰山、圣戈班、优时吉博罗、可耐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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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橱柜 |
洗涤池 |
美厨仕、安泊、九牧王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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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 |
美厨仕、安泊、九牧王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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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橱柜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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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材料 |
华讯、戈兰迪、美雅特、赛凯隆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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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厨房设备 |
油烟机 |
德意、松下、方太、帅康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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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 |
德意、松下、方太、帅康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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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水器 |
海尔、美的、万家乐、华帝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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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 |
1 |
地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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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墙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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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顶 |
防潮石膏板 |
泰山、圣戈班、优时吉博罗、可耐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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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淋浴空间 |
花洒 |
箭牌、东陶、九牧、尚高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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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房 |
箭牌、朗斯、九牧、中山精度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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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风机 |
四季沐歌、海尔、美的、欧普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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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浴 |
盥洗盆 |
箭牌、东陶、九牧、尚高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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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 |
箭牌、东陶、九牧、尚高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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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桶 |
箭牌、东陶、九牧、尚高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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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 |
木门 |
亿联统一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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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灯具 |
基础灯具 |
雷士、皇宫、欧普、飞利浦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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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台地面 |
瓷砖 |
金丝玉玛、冠珠、博德、东鹏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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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关 |
开关面板 |
西门子、美的、德力西、ABB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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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调 |
电器 |
美的、海尔、海信、格力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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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入户门 |
钢质门 |
新多、赛银将军、万佳、步阳
级别:合格 产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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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衣柜 |
实木多层板 |
亿联统一定制 |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备注说明:
(1)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名称及型号按厂方提供的术语确定,如因厂方的原因调整型号术语的,则按新术语执行,此调整不属于产品变更,出卖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已约定或确定的材料、设备、物品的品牌或型号在本合同履行中厂家停产或厂家关闭的,或因市场周期,供货及技术更新的变化等原因,上述产品部分可能会出现缺货或产品升级的现象,导致出卖人无法配置安装的,出卖人可以自行选择价格标准不低于约定品牌和型号的产品予以替代。
(3)大理石、花岗岩、板岩属天然石材,由于矿物成因、密度等原因,存在天然裂缝和纹理、颜色上的差别;其颜色和纹理取决于复杂的矿物组份及所含的杂质。虽然在安装前都已经过精心挑选,但仍无法避免上述情况。花岗石在铺贴前已经过抛光,安装过程中亦得到妥当保护,但是花岗石相对大理石而言属硬质石材,完成安装后不可再次抛光,因此不可避免的其接缝处会有所不同。
(4)木饰面为天然材料,纹理以及颜色上存在纹理和颜色的差别,因此无法做到在选材及安装过程中保证其色泽和木纹的完全一致性,且会因气候的变化及使用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外观改变的可能性。以上差异均属于正常的质量情况。
(5)顶棚为全石膏板吊顶,由于非技术原因或非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局部可能出现的细微裂缝,属正常质量情况。
(6)对于本附件尚未列明具体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的装饰装修和设备,以及其余未列明的装饰装修和设备,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不另行通知其确认而自行确定。
(7)该商品房的装修标准仅限于上述所列的装饰、设备标准,不包括窗帘轨道的铺设,也不包括窗帘以及任何家具、室内陈设、家用电器(上述已含除外)等的配置。窗帘、家具、室内陈设、家用电器等软装及其轨道等辅助设施由买受人另行出资、自行配置。
(8)本项目中A-16-02地块(除毛坯房外)内因各楼幢商品房装修风格及选材不同,导致商品房呈现装修效果存在差异。
(9)以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实施,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养老配套用房面积约738㎡,位于B3幢101室、B5幢101室和102室;位于高层区块物业用房面积约976㎡,位于A17幢101室、B3幢102室、B4幢101室和102室、B13幢101室、B14幢101室、B15幢101室;消控室面积99.37㎡,位于A5幢102室。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泰顺县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优惠方案:
优惠1:开盘当天成功认购房源的客户,可享受房屋总价款1%优惠。
优惠2:按时签约优惠:所有在约定期限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均可享受房屋总价款1%优惠。(注: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需一并提供贷款所需的完整资料,并付清购房首付款。)
优惠3:一次性付清全款优惠:所有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客户,均可享受房屋总价款1%优惠。
特别提示:
1.享受上述所有优惠均基于购房客户按照《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时支付房款,否则将被取消优惠;
2.以上优惠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10%。
优惠计算:
优惠后总房款=[毛坯总价+装修总价(如有)]*[1-优惠1(如有)-优惠2(如有)-优惠3(如有)]。
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浙江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阳支行、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阳支行
户名:泰顺亿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氡泉别院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账号为 201000247577943
3.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泰顺亿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氡泉别院》小区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 温州中鑫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继承,联系电话:13957789070。
设计单位: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向明,联系电话:13588052625。
施工单位: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兆丰,联系电话:15501729880。
监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志凯,联系电话:15868552697。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修期间,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维修保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泰顺县物业维修资金中心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由于本项目所属公司为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发生企业破产、解散等情况的,该项目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由泰顺亿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并已由该公司出具承担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的担保函。
九、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一)开盘时间:2021年05月15日 上午10:00
(二)开盘地点:华东大峡谷氡泉旅游度假区游客中心
(三)开盘方式:采用公开摇号,按公开摇号先后顺序分批线下选房。
(四)开盘流程说明:
本次开盘摇号房源为核准住宅231套,开盘预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认购房源、签定《商品房预订协议书》、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如买受人为多人时,应保持一致),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监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开盘具体操作如下:
申购报名:
①申购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2020年5月14日17时
②申购报名方式:
申购人本人签署《氡泉别院B12/B13幢申购申请书》并交纳2万元作为选房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提交申购相应资料,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开盘摇号选房活动。
(2)开盘入场:2021年5月15日上午9:30—9:50为入场时间,申购人须凭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携带受托人签字的《委托授权协议书》)、《氡泉别院B12/B13幢申购申请书》,在9:50前到达开盘现场,逾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摇号。每个购房客户可带一名亲友进场。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
(3)摇号及选房认购:
①摇号:10:00开始摇号,摇号每次摇出1人,依次摇号,计5人为一组,按摇号方法产生先后顺序,30秒一人依次进场,进场5人一组每组选房时间为3分钟,一直到231套住宅售罄或报名人数摇完为止,最后一组不足5人,以实际人数为准;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编号连续3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
②选房认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凭: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携带受托人签字的《委托授权协议书》),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场进行选房,先选先得。各申购人须在3分钟内进行选房认购,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选房,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本公司工作人员。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之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即一套住房。
(4)签定合同:开盘当天客户现场确定房源后,申购人2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购房定金;申购人现场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后,申购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于2021年5月22日前,前往开发商指定展厅,将该房源房屋购房款的剩余首付款或总金额剩余房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签定氡泉别院《商品房买卖合同》。
若申购人逾期付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并视为申购人违约,违约责任按双方已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执行,违约责任处理后,双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自动解除并失效,认购定金不允返还,房屋另行出售。
十、特别说明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申购人从网络账号申请开始到网络选房再到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一律不予更改。
2)如非本人购买,签署认购协议时需携带上述实际购买人相应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4)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住建等职能部门行政监督、同时接受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5)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氡泉别院各城市生活馆。
6)根据《关于推行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18)2号)文件精神,将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将在预售现场、咨询地点及报名现场公布。
注:该楼盘可售房源价格及优惠幅度如有变动,详见销售系统公告栏。
购房咨询电话:0577-61666666